3.3.8 警戒與治安:為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救援現場要有警戒區域設定,實施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隊伍、物質供應、人員疏散的交通暢通。
3.3.9 醫療與衛生服務:應急救援中的醫療與衛生服務,由專業和接受過急救和心臟恢復培訓人員,事先組成醫療救援小組,在當地衛生部門的配合下,及時地提供應急需要的醫療設備和急救藥品。
3.3.10 應急人員安全:應急救援行動的原則應是優先確保公眾和救援人員的安全,嚴禁冒險指揮,防止造成次生災害。
3.3.11 公共關系:在重大事故中應明確應急過程中的媒體及公眾發言人,協調外部機構,及時與各部門和相關社會服務機構聯系。
3.3.12 善后復原:在應急救援完成后,應盡快組織善后復原工作。在研究確定以上1 2個核心要素的內容之后,需通過預案的推演,將這些要素串接成一個可執行的應急計劃。編制過程及方法。
4 高速公路災害事故的預防措施
災害事故的發生難免會有人員喪亡,財產損失。最好的方法是在災害事故的發生前,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消去隱患,避免事故的發生或減輕事故的危害成度。建立并完善高速公路災害事故預防體系,使廣大的“第一目擊者”,在發現災害事故和災害事故隱患時,能迅速的采取正確、有效措施自救,制止災害事故的發生,避免災害的擴大,及時搶救和延續生命,同時要加強政府、路交通、交警消防、醫療、工程、氣象在信息的收集和處置、隊伍的指揮和管理、法規的宣傳教育和事故處罰、人員的培訓和預案的演練、資源的共享和調配等工作上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效地降低高速公路災害事故,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樹立高速公路管理者的良好形明。
4.1 宣傳、培訓、強化“第一目擊者”積極自防自救
“第一目擊者”是指在災害事故現場為突發事件需救助人員提供緊急救助的人。“第一目擊者”包括災害事故現場當事人、災害事故現場傷病員身邊的人(親屬、同事、EMS救護人員、警察、消防員、保安人員、公共場合服務人員等)。這些人員在平時參加救護,救災,救助培訓并獲取救護,救災,救助相關的知識和能力,在事發現場利用所學的救護知識、技能救助傷病員和被困人員,協助專業人員對災害事故進行搶救。
發達國家的災害事故搶救,側重于重點人群的培訓,稱為“第一目擊者”群體培訓。學習基本的救護知識、救護技能,消防知識,已經成為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無償服務社會的志愿者隊伍最重要的系統內容,是社會的進步和需要。
警察、消防隊員、教師和公路、賓館、旅游、民航、超市以及其他公共場所服務人員,由于他們的工作特點,在現場遇到突發事件機會多,對這些人群實施基礎急救、滅火等知識培訓,可以起到較好的預防災害事故的效果,這點在歐美、日本等國家都得到證實。
2007年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為17.67%。所謂致死率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后死亡人數與傷亡人數之比。我國交通事故致死率要比國外高得多,減少事故,關愛生命,最為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而“第一目擊者”急救是我國較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在急救方面差距較大的地方,也是急救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災害事故發生后,搶救生命是首要任務。有研究表明,交通事故重傷者急救時間與生存率的關系如下表所示:
急救時間 生存率
30分鐘內 80%
60分鐘內 40%
90分鐘內 10%以下
2007年中國、美國、日本交通事故致死率比較:
中國:17.67% 美國:1.86%, 日本:0.62%
歐美、日本大量培訓“第一目擊者”在搶救生命,避免重大災害事故上取得的成果,應該值得我們在高速公路的災害事故的預防上借鑒。
4.2 充分做好高速公路災害事故搶險救援準備工作
各救援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路段高速公路的基本情況,學習高速公路有關知識;認真分析高速公路災害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措施,并強化培訓和演習;配足配齊各類專勤器材裝備和高速公路專用的救援工具,加大配備現代化先進的科技器材裝備,適應現代化救援工作的需要。
4.3 構建高速公路災害事故聯合救援指揮中心
構建人民政府、交通、公安消防、醫療、安監等部門救援聯合信息指揮中心平臺,組織熟悉綜合救援工作的人員,指揮救援,確保救援工作的反應迅速,人員、物質充分保障,救援的實戰能力充分保障。
4.4 加大對高速公路災害事故預防和控制的研究力度
要確立高速公路災害事故管理的總體目標,綜合運用工程技術及法律、經濟、教育等手段,全面提高救援應急管理和能力。實行跨部門、跨行業抽調專業研究人員,成立高速公路災害事故救援研究中心。針對各種災害事故的特點和規律,結合全國及各地區的實際,對高速公路災害事故進行深入科學的分析,預測危害程度,做好相應的預防措施,提出應對辦法。
5 結 語
以上是我從事高速公路路政工作,在經過一些初步調查的基礎上引發的一些預防和減少交通災害事故從救援角度進行的思考,純屬拋磚引玉,不對之處敬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