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又稱公共危機管理,必須由政府來提供,同時需要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共安全危機事件是引發社會災難和危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災害和突發性災難事件的統稱。
那么,當公共危機爆發時,我們應當采取什么措施呢?從總體上來看,危機應急管理應該具有以下主要環節。
啟動應急預案:即公共危機管理主體在危機發生前,經過一定程序制定的危機應急管理的總體方案。要在全民中樹立危機意識,而且還要為危機應急管理做好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制度準備、物資準備和技術準備。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來進行。
應急疏散:即在危機已經來臨時,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將安全受到威脅的民眾緊急轉移到安全地帶的危機管理措施。它可以以較小的代價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緊急救援:緊急救援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每一次危機的緊急救援,都需要一個復雜的系統協調運作,都需要各種資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很多個部門、單位,乃至全社會的支持。
我國在近些年才引進了災害管理的概念,在緊急救援方面起步較晚,應急管理系統剛建立不久,很自然,在緊急救援方面存在不少問題。但我們必須正視這些問題,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主要來看,我國應急管理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救援組織體系不完善,組織體系松散、缺乏組織上的嚴密性和紀律上的約束性,各種救援機構隸屬于不同的部門,多頭管理,協調難度較大,各種專業資源未達到整合,難以實現資源共享。二是救援的指揮體系不完備,各地大都采取臨時建立指揮機構的應急辦法,決策權與指揮權權限不明,職責不分,一方面工作缺乏連續性,危機一過,大家各奔東西,下一次來的很可能是另外一些人,誰也不會去總結經驗教訓;另一方面,臨時建立指揮機構都是危機爆發以后才建立,危機前的預防、預警和預控沒有專門機構管理,危機預防、預警和預控機制的缺失大大增加了危機應急管理和緊急救援的難度,顯然,這種救援機制缺乏科學性和協調性。三是沒有統一的規劃,隊伍布局不合理,缺乏戰斗力強的骨干隊伍;快速反應能力和災害現場應急能力不強;應急指揮手段和救援隊伍裝備落后,應急救援隊伍力量薄弱。四是社會緊急救援管理和法制建設滯后。許多方面管理制度不配套,法律規范不健全,尤其是在基層,制度沖突,法律打架的現象并不少見,同發達國家統一、先進、科學的救援體系相比還有明顯的差距。
針對目前我國應急管理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增強公共危機意識。政府應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手段,在民眾中廣泛宣傳應對危機的各種知識,對可能面臨某種危機的群體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開展演練和培訓,讓廣大群眾學會與各種災害共存,學會危機狀態下的自救、互救以及如何配合公救。要充分利用和開發社會上一切可供利用的公共危機防范資源,為應對突發危機事件提供服務。
二、強化公共危機預警機制。政府應當建立一整套相應的預警機制:建立高效、快速、靈活的危機預警組織體系;科學設定有關災害的風險級別和相應的應急預案;建立針對各種危機的靈敏、準確的信息監測系統和各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建立監測預測系統,收集分析各種信息,進行風險評估和預測;加強危機預警的理論研究,加快危機預測、預警設施、設備的科學研究和攻關,不斷提高危機預警能力。
三、科學制定應急預案并加強專項預案建設。各級政府應加快突發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建設,盡快形成我國氣象災害管理的預案體系,并以法定形式把各級政府的災害研究預案加以確認,真正把災害應急管理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四、建立危機決策和應急管理常設機構。我國應組建常設性的應急管理機構,在國務院和省、市、縣應設立以最高行政首長或分管行政首長為首的危機決策指揮中心并建立應急管理的常設機構。一旦危機爆發,這些機構立即成為應對危機的一元化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各種應急管理機構。
五、加強突發災害應急管理相關法制建設。為了使政府災害管理法治化,應加快災害管理的立法,把災害管理納入國家一般管理體制之中,推進政府應急機制法制化進程。必須明確三個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要依法明確各級應急指揮組織的權利和責任;要依法明確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權利和責任;要依法明確各個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的權利和義務。
具體到加強電力行業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我有以下幾點淺見:
加強電力應急管理規劃和制度建設。優化、整合現有各類資源,統一規劃電力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應急處置、培訓演練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編制并實施電力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健全電力應急管理法規規章制度建設,加強應急管理規定和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制定工作;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促進各部門的協調配合。
做好電力突發事件的防范工作。開展對各類電力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排查和監控,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事故隱患分級管理制度;加強綜合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與氣象、水利、林業、地震等部門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實現對氣象災害、洪水災害、地震災害等影響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因素的綜合匯總、分析、研判;建立風險分析和安全性評估機制,為長期有效預防系統事故發生,減少電力事故造成的社會危害,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加強電力應急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強化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搶險和救援能力;建立電力應急專家隊伍,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指導應急管理工作。
積極開展電力應急管理培訓,大力宣傳普及電力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多種方法和手段,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提高全社會電力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電力事件的能力。
作者單位:華北電網有限公司培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