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和擴大內需項目的大力實施,公路建設迅猛發展,高速公路成倍增長,國道改建、擴建項目增多,汽車流量猛增,車輛事故頻發,公安消防部門搶險救援任務日益增加。就大理永平而言,縣域位于滇西橫斷山脈之中,道路縱橫西距保山市79公里,東距州府下關市98公里,境內320國道蜿蜒盤旋,大保高速公路橫穿山嶺,是連接保山、怒江、德宏、大理的交通要道。由于地理環境山高、路彎、坡度大的特殊性,道路交通中重大災害事故容易發生。加上“十一五”期間,泛亞鐵路、小灣電站、供果電站、西部油氣工程等國家重點項目永平段建設先后開工,各種車輛大幅增多,同時交通事故也頻頻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僅2008年以來,境內交通事故已造成數百人受傷,上百人死亡,大隊接警出動32次,參與各類交通事故救援和交通火災撲救,搶救人員17人(其中,生還9人),成功組織實施了2008年7月25日國道320段水泥車翻下100米懸崖事故,救出2人;2010年4月14日國道320段皮卡車翻下200米懸崖,救出3人(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0年4月25日 國道320段長城越野車翻下151米懸崖,救出7人(其中4人當場死亡)以及大保高速公路多起致人傷亡、死亡交通事故的處置,為國家和個人挽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因此,研究道路交通事故搶險救援是十分必要而且是重要的課題。
2、道路交通事故的特點
2.1 突發性強。車輛超載、超員往往容易導致爆胎事故發生,車輛的剎車失靈、剎車淋水缺水或發動機故障,駕駛人員對車況和行駛道路不熟悉,違章超車、飲酒駕車等違章行為等都會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這些事故的發生往往具有突發的特點,駕駛員無法準確駕馭車輛。如2009年2月17日,適逢春節期間,大保路大箐隧道附近由于下雨路滑,外出旅游人員不熟悉道路狀況,導致33張車連環相撞,幸無人員死亡。
2.2 死亡率高,損失大。車輛事故的突發性往往會造成車輛變形,車內人員無法自行逃生,人員傷亡幾率大,車輛損壞大,同時公路災害事故可能伴隨著著火,火災燒毀大量的車輛和貨物,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如2010年4月9日,大保高速公路保山到大理距普渡收費站4公里處發生兩車相撞,致使3人死亡; 2010年4月25日,320國道大箐段距永保橋10公里處,1輛長城越野車超員,在彎道翻入151米懸崖,致使3人受傷,4人當場傷亡。
2.3 易引發二次事故,造成其他后果。公路交通事故可能直接引發火災,即使事故后沒有發生火災,但燃油四處流淌,一旦救援遲緩,就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對于裝載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導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并嚴重污染生態環境。對于人員被困事故,如果救援不及時,可能會因失血過多、中毒或火災造成死亡。另外如果救援不及時或現場保護不周,也可能出現新的車輛碰撞、翻車事故,導致出現新的災害現場。如 2010年4月2日 ,1輛運有農藥的貨車在永平段發生翻車事故并導致農藥泄露,大隊歷時12小時才處理完現場。
2.4 搶險救援條件差,處置災害事故難度大。公路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車輛無法及時疏散,隨時可能發生起火燃燒、爆炸或化學危險品泄露。而且事故車輛往往撞毀變形或墜入路溝,司機和乘客等眾多人員被困在受損的事故車輛內無法及時逃生,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尤其是多車多點相撞時,救援點多,災害事故造成道路堵塞,救援裝備和人員難以接近事故現場。如2008年7月25日 ,2010年4月13日和4月25日的三起事故,事發地點位于懸崖,坡度陡峭,灌木重疊,大隊均采用救生繩索作為施救主輔,官兵體能和意志均得到了考驗。
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措施和注意事項
消防部隊在進行道路交通搶險救援時,應做到行動迅速、措施得力、確保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事故的損失和人員傷亡。
3.1 弄清事故地點、明確行車路線。弄清事故地點,關系到合理調度出警力量,準確攜帶搶險救援器材(有搶險救援車的出動搶險救援車)。明確行駛路線,關系到及時趕赴現場,節約施救時間,最大限度降低受困人員傷亡的作用。因此,接警后要及時與報警人員取得聯系,進一步了解發生事故的車輛、車型,人員受傷,運送物資的情況以及事故地點地理環境的情況,準確作出決策,迅速組織出警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