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項目
(一)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調查工程。
在充分利用已有各類災害調查成果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災害綜合風險和減災能力調查指標體系,開展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和減災能力調查,建立數據庫、模型庫、方法庫和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調查評估技術系統;開展典型災種災害風險評價、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風險評價以及區域減災能力評價等工作。
編制省、市及災害頻發易發區縣級行政單元自然災害風險圖和自然災害綜合區劃圖,建立風險信息更新、分析評估和產品服務機制。編制省級(1:25萬)、地市及災害頻發易發區縣級(1:5萬)自然災害風險圖,為各級政府制定區域發展規劃、自然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災、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全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建設工程。
依托國家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和省應急管理指揮平臺,建立省、市、縣三級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實現災情、決策、指揮、物資調運等各類信息的及時發送與傳遞。
建立全省防災減災信息管理平臺,實現相關部門信息互通互聯,提升信息的獲取、分析、研判能力。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綜合服務水平,提高通信網絡信息服務覆蓋范圍。推進鄉鎮網絡化報災試點工作進程。
(三)全省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工程。
加快中央救災物資武漢儲備庫和十堰、荊州、襄陽、宜昌、恩施等省級區域性救災物資儲備分庫建設,分步規劃實施縣(市、區)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建設,形成分級管理、反應迅速、布局合理、種類齊全、功能完備、保障有力的救災物資儲備庫網絡。研究制定救災物資采購、儲運、使用和回收等工作制度,完善受災群眾生活救助、醫療衛生防疫、交通應急保障、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物資儲備,優化救災物資儲備管理使用效能。逐步建立覆蓋全省的救災物資交通運輸網絡,提高物資投送能力。在城鄉糧油銷售區建立滿足15天消費量的成品糧油(包括小包裝成品糧油)儲備機制。
(四)衛星減災應用技術示范工程。
加強衛星減災應用技術的示范與推廣,建立衛星導航系統湖北綜合減災應用平臺。加強全省重大自然災害應急監測與評估示范系統建設,完善重大自然災害衛星和航空遙感應急監測合作機制,推動省級減災應用能力建設,提高衛星減災應用水平。加強與國家減災中心的銜接,完善災害遙感應用模型、方法和標準規范,提高災害綜合觀測、高分辨率觀測和應急觀測能力,提升災害監測預警、災害評估、應急響應和恢復重建水平。
(五)全省自然災害信息員隊伍職業化建設工程。
落實災害信息員制度,建立全省災害信息員基本信息和動態管理數據庫,加強省、市、縣、鄉、村五級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和管理。積極推進災害信息員職業化進程,完善災害信息員職業資格鑒定站點,分級分批組織災害信息員業務培訓和職業資格考評認證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災害信息員工作補貼制度。
(六)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和避難場所建設工程。
繼續深入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創建500個以上全國和全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加強城鄉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配置應急物資,設置應急逃生指示標識和應急廣播設施,配備家庭防災減災器材和救生工具,編制城鄉社區應急預案和災害風險圖,開展社區救災演練,建立社區志愿者隊伍。
結合區域和城市建設發展規劃,根據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區或人員密集區的學校、大型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大型綠地等場所,建設具備應急指揮、應急避難、醫療救治等功能的應急避難場所。在農村災害易發區,結合鄉村布局、人口分布和災害隱患分布情況,依托現有學校、體育場等公共場所,新建或改擴建鄉村應急避難場所。
(七)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程。
利用現有設施,新建或改擴建省級防災減災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配置防災減災相關專業器材及多媒體設備,為公眾免費提供體驗式、參與式的防災減災知識文化服務。開發防災減災系列科普讀物、掛圖和音像制品,組織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活動和專業性教育培訓,開展各類自然災害的應急演練,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八)基層減災救災技術裝備建設工程。
加強基層減災救災技術裝備建設,提高基層減災救災科技水平和工作效率。縣級自然災害主管部門優先保障救災所需交通工具,提高災害應急反應能力。鄉(鎮)級減災救災部門設置網絡、通信專線,建設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采集報送和應急救助管理平臺。自然災害風險指數高、地理復雜交通不便的地區根據需求配置災情信息采集和災害應急通信等終端設備,提高應急快速反應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運行機制。
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建立防災減災工作績效評估、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省減災委員會的綜合協調職能,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分工合作的防災減災決策和運行機制。
(二)健全制度預案體系。
推進防災減災法規體系建設,依據國家有關防災減災法規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或修訂防災減災的地方性規定。加強各級各類防災減災救災預案的制(修)訂工作,完善防災減災救災預案體系,不斷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加大資金投入和監管力度。
完善防災減災資金投入機制,加大防災減災工作的經費投入。進一步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建立與財力相適應的減災救災經費保障機制。研究制定自然災害救助內容標準化、救助對象評定程序化、救助資金發放社會化、救助結果公開透明化的具體措施,加強對防災減災資金物資投入、使用的監管。拓寬籌融資渠道,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參與防災減災項目建設,探索通過金融、保險等多元化機制實現自然災害的經濟補償與損失轉移分擔。
(四)加強省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防災減災領域信息管理、宣傳教育、專業培訓、科技研發等方面的合作,學習借鑒先進的防災減災技術和管理經念,促進我省綜合防災減災事業的發展。
(五)做好規劃實施與評估。
本規劃的實施由省減災委員會統籌協調,做好組織指導和實施保障工作。省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圍繞本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以本部門規劃為支撐,與本規劃有機銜接,做好有關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基本建設程序要求組織推動規劃重大項目建設。
省減災委員會建立規劃監測評估制度,強化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省減災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規劃相關領域實施情況的評估。中期進展評估和總體實施情況要向省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