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消防信息公開發布制度。建立消防信息定期發布制度、重大災害事故處置動態信息發布制度和消防輿情快速反應機制。2011年,各地要確定消防新聞發言人,每季度發布一次消防安全信息,客觀、及時、準確地反映本地消防安全狀況和公安消防部隊應急救援工作動態,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建立創新消防輿情正面引導工作機制,加強對涉及消防工作的網絡輿情預警防范和監測引導,牢牢把握社會消防宣傳的主動權,形成積極向上的主流輿論。
3、開展消防職業教育。積極引導鼓勵高等院校和各類職業技術學院,開設消防及相關專業和消防課程,支持社會力量開辦消防職業學校或培訓機構,采取合作辦學、定向培養等方式,加快培養社會消防專業人才。制定實施《湖北省社會消防培訓大綱》,全面推進消防安全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加強消防職業資格培訓鑒定工作,建立“培訓市場化、鑒定專業化、用人法制化”的職業資格運行機制,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比例,2011年應達50%以上,2012年應達100%。探索建立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凡從事消防行業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加強對消防行業一般性崗位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將其納入工會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開展的“職工職業技能大賽”,不斷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
4、探索建立消防宣傳市場化運作模式。探索消防宣傳市場化運作模式,打造新興媒體宣傳平臺。廣泛利用手機短信、戶外廣告視頻、公交車體站牌、城市和樓宇電視、電子屏、網站博客等媒介,高頻次、高密度開展消防公益宣傳,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借助傳媒機構、廣告公司、動漫公司、社會藝術團體不斷制作推出高質量的消防宣傳品,使消防宣傳更具時代特色,更具文化品位,更具人文關懷精神。
5、深化消防宣傳“三提示”工作。要將“三提示”延伸到社區、農村以及機場、碼頭、港口、車站、寺廟、教堂等各類人員密集場所,推動社會單位根據消防安全責任制要求以及自身行業或工作性質開展“三提示”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及服務對象自防自救能力;鼓勵人員密集場所向社會公開承諾消防安全,要緊密結合構筑社會單位“防火墻”工程,通過“三提示”宣傳,提高單位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和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不斷增強群眾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開展“萬場消防知識科教片進農村”、“消防安全開學第一課”和“消防形象大使率萬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進萬戶”活動,深化消防宣傳“六進”工作。
(五)推進應急機制體制建設,全面提高社會應急救援水平
1、建立完善指揮平臺。按照“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分級實施、逐步完善”的要求,依托消防119通信指揮系統,制定實施全省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規劃和技術標準,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加快應急救援指揮平臺信息資源建設和應用開發,充分發揮應急救援指揮平臺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等功能作用。2012年前,省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成并投用。2012年底前,完成市、縣兩級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
2、推廣“三種模式”。依托公安消防部隊,最大限度整合現有應急救援資源,推廣基層應急救援“輪值執勤、混編執勤、分點執勤”三種模式,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應急救援體制機制。出臺基層應急救援實施辦法,規范基層應急救援行動。完善分級響應、隊伍協同、標準運行等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滿足本地區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3、完善“五大體系”。完善應急指揮體系,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組織協調、預測預警、應急響應等相關制度,規范指揮程序。完善應急力量體系,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為補充的綜合應急救援力量,以職能部門為骨干、相關行業為補充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以民兵預備役為骨干、志愿者為補充的戰時動員力量,以專家隊伍為骨干、有關人員為補充的輔助決策力量。完善應急裝備體系,為各類應急救援隊伍配齊配強應急救援需要的各類特種、常規處置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完善應急保障體系,以省應急物資儲備庫為中心,以武漢、黃石、襄樊、荊州和宜昌為支撐點,在全省建立“一中五點”戰勤保障體系,實行集裝箱式、模塊化應急救援保障。完善應急訓練體系,分專業制定訓練科目,編制訓練規程,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實行成建制駐訓,各專業隊伍實行分期分批輪訓,提高應急救援隊伍聯合作戰能力。
四、保障措施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認真組織實施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實施方案,量化細化工作目標,每年開展一次檢查督辦,并將實施情況向政府報告。各級政府要將規劃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考核范疇,制定考評獎懲辦法,嚴格落實獎懲措施。各地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進一步完善消防事業經費保障機制,將消防業務經費、應急救援建設等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消防事業發展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