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網訊:近日,記者從水利部獲悉,水利行業標準《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頒布實施,其頒布實施對于規范和指導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推動防臺風工作有序開展等有著重要意義。
我國地處亞洲大陸東南部、太平洋西岸,是世界上受臺風影響最為嚴重的少數幾個國家之一。每年登陸臺風多、影響范圍廣、造成損失重,防御任務十分艱巨。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變暖,世界范圍內極端災害性天氣頻發,“桑美”、“莫拉克”等超強臺風頻繁登陸,給我國臺風防御工作帶來更為嚴峻的挑戰,美國、菲律賓發生的“卡特里娜”、“桑迪”、“寶霞”等颶風災害造成慘痛損失,教訓十分深刻。
臺風災害防御工作涉及部門多、組織協調難度大,制定和完善防臺風應急預案,明確各方職責任務,有序組織防御行動,是提高臺風防御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之一。近年來,在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水利部的大力推動下,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有了長足發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初步建立,在歷次臺風災害防御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預案編制仍存在可操作性不強、體例內容不規范等問題。
為了進一步提高臺風防御工作水平,規范和加強對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指導,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在總結近年來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于2009年組織開展了水利行業標準《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編制工作。該《導則》由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及福建省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完成。有前言和正文兩部分組成,正文分范圍、總則、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監測預報預警與預防、應急響應、保障措施、善后工作、附則等8章31節21條。主要規定了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審批、備案的部門和程序,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的技術要求和主要內容等。
該《導則》于2012年10月8日由水利部批復發布,體系號為SL611-2012,2013年1月8日開始實施,其頒布實施對于規范和指導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推動防臺風工作有序開展等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