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消防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滅火救援裝備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全市消防部隊滅火救援裝備管理流程、合理配置使用及維護保養制度,充分發揮滅火救援裝備的管理水平。
《規定》明確了相應的職責任務。成立由后勤處余文淵處長任組長、后勤處全體人員為成員的滅火救援裝備監督管理小組,定期組織對各單位的裝備使用、維護、管理情況進行督察檢查。并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并規范了各級的器材維護保養登記制度、車輛器材檔案,建立后勤裝備管理員、駕駛員登記備案制度,定期進行檢查考評,逐級推行裝備管理責任制,全面提升裝備器材的管理水平。
《規定》明確了裝備管理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器材裝備的使用、移交、維護、檢驗、修理、報廢等相關管理制度,將器材裝備分管落實到個人,采取“誰使用、誰負責”,發現隱患及時檢驗維修,并選擇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器材保管員,增強官兵對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的意識,積極引導廣大官兵愛護器材裝備的良好習慣,為做好執勤備戰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規定》明確了考核獎懲標準。每年組織一次裝備管理考評工作,實行跟蹤問效,獎優罰劣,并組織開展裝備管理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