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
1.整體要求
1.1產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提供由國家級/省級權威檢測機構出具、與所投產品型號一致完整有效的檢驗報告。
2.技術要求
2.1 速斷器外表面光滑平整,無毛刺和加工缺陷,黑色金屬表面經防銹處理。
2.2 質量:含電池及液壓油≤11kg。
2.3開口距離:≥20mm。
2.4剪切能力(mm)(Q235A材質)圓鋼直徑 :≥Φ20;剪切時間≤9S;(HRB400)熱軋帶肋鋼筋直徑:≥Φ20;剪切時間≤10S。
2.5可靠性:經可靠性試驗后動作正常,無泄漏及異常、刃口卷曲和崩刀現象。
2.6電池持續工作能力:電池充滿電能滿足不低于50次的有效工作循環。
2.7具有電量顯示功能。
2.8機身設有作業時照明用LED燈和相應控制開關。
3. 其他要求
3.1配件:配備3塊原裝電池及充電器。
3.2 銘牌及包裝要求:產品應有中文銘牌,銘牌內容應符合該產品標準要求,無標準產品至少應包含產品名稱、供應商、生產日期和重要參數等信息。提供防水、硬質抗摔、防潮、防震專用器材箱,器材箱表面標注永久性產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名稱、供應廠商、生產日期等。
3.3 二維碼信息要求:設置于器材合適位置,采用激光打印二維碼或優于,掃碼后顯示產品說明書(非圖片)和操作視頻,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結構、原理、操作方法、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