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針對山體滑坡事故的征兆和特點分析,論述消防部隊實施山體滑坡事故救援的方法,并就救援過程中應該注意的事項進行闡述。
一、山體滑坡災害事故的處置。
1、快速準確受理報警。
119調度指揮中心要詳細詢問受災地點、災害原因、程度和危害,被困人數和當地交通、通信等情況。隨時與氣象、地質、國土部門和現場保持緊密聯系,掌握最新氣象資料和地質信息。并及時將警情報告值班領導,根據指示要求調派救援力量,并報告政府、公安機關和上級消防部門。
2、根據現場情況調集相關救援力量。
指揮中心要根據受災區域的災情程度和上級指示,調集離受災點最近的消防中隊和一定數量的增援力量,根據現場情況調集水罐車、照明、防化救援、搶險救援、后勤保障等消防車輛和大型運載車、吊車、鏟車、挖掘車、破拆清障車等大型車輛裝備,以及檢測、防護、救生、起重、破拆、牽引、照明、通信等器材裝備,并派出指揮員到場統一組織指揮。如果現場情況嚴重,僅僅依靠消防力量無法完成時,應及時報請政府啟動應急預案,調集公安、安監、衛生、地質、國土、交通、氣象、建設、環保、供電、供水、通信等部門協助處置,必要時請求駐軍和武警部隊支援。
3、現場偵察檢測,掌握人員受困及受災情況。
要采用外部偵察、儀器檢測、詢問知情人等方法,查明受災區域、周圍建筑、道路交通等情況,有無人員被埋壓以及被埋壓人員的數量、具體部位。同時要了解受災區域、地質結構、受災程度、災害延續等情況,有無危險化學品災害事故以及可能造成的災害,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或處置。
4、劃定警戒區域,成立現場指揮部,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
在救援工作點應劃定警戒區,設置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并實行局部交通管制。現場應成立有消防部隊指揮員及相關人員參加的政府搶險救援總指揮部,并將指揮部設在不受災害威脅的安全地點。
指揮部要制訂搶險救援方案,掌握災情狀況,進行分工部署。直接參與救援的人員要佩戴安全繩,攜帶救生裝備,作好救援準備。現場應設置安全員,并在地質專家和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全程觀察救援現場的環境,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發出撤離信號。
5、及時搶救人員生命,迅速排除險情。
一方面要有組織地把受到嚴重威脅的群眾疏散至安全地帶,及時保護或轉移重要物資。另一方面要利用生命探測儀、搜救犬等器材裝備,全力搜尋失蹤人員,營救被埋的遇險人員。同時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如果現場有河流、水庫等,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會同其他救援力量加固河堰、堤壩,疏通水道,以免滑坡引起水庫堤壩潰決引發更大的災害;如果道路損壞,要組織協助交通部門及時修復毀壞的道路,清除障礙,以保證救援所需的車輛及裝備順利抵達目的地;如果易燃易爆單位、場所被沖毀或破壞,應組織力量排除險情,有效控制災害事故;當大型救援車輛一時無法接近現場時,救援人員應攜帶輕便裝備前往災害現場,以免貽誤救助時機;視情使用挖土機、鏟車等大型裝備,加快挖掘速度;要組織協同醫療急救部門對搶救出的重、危、急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并迅速轉送醫院做進一步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