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印發以來,各地認真貫徹文件精神,積極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以下簡稱國家專業隊)共建共管共用機制,為隊伍基地建設、裝備采購、訓練演練提供有力保障。
強化政策指導。12個省(區、市)專門制定政策文件,規范國家專業隊建設管理。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做好轄區國家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使用工作的辦法》,統籌在京國家專業隊和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使用。天津市安委會辦公室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的方案》,明確各成員單位和各區責任,助力提升在津國家專業隊建設水平。湖北省應急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的通知》,就加強在鄂國家專業隊政治建設、能力建設、人才建設等提出具體要求。
協調解決建設用地。各省(區、市)應急管理部門積極協調發改、財政、自然規劃等部門及市(區)政府,為國家專業隊解決建設用地問題。山東落實救援船泊位及基礎建設用地,減免土地費用,并提供財政資金支持國家專業隊建設。內蒙古落實建設用地及專項建設資金。上海金山區政府確定基地建設用地,市區政府有關部門加快基地建設審批備案。新疆昌吉州政府投入專項資金支持國家專業隊基地遷建項目。
落實救援裝備保障。22個省(區、市)撥付專項資金,支持國家專業隊采購先進適用裝備或提供運行補助。新疆、重慶、江蘇、寧夏、山西等地投入資金超1000萬元,支持國家專業隊采購救援、訓練裝備器材。遼寧、福建、江西、湖南、云南、甘肅等地也投入資金為國家專業隊提供運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