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各類自然災害和災害過程各個階段,綜合運用各類資源和多種手段,努力推動防災減災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城鄉區域建設相結合、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適應,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積極調動各方力量,全面加強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力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組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防災減災。
以人為本,依靠科學。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作為防災減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科技進步作為全面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的重要支撐。
預防為主,綜合減災。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調查、工程防御、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堅持防災、抗災和救災相結合,綜合推進災害管理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的工作。
統籌謀劃,突出重點。從戰略高度統籌謀劃防災減災工作,著力推進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夯實基礎,循序漸進,講求實效,優先解決防災減災領域的關鍵和突出問題。
(三)規劃目標。
1.基本摸清全國重點區域自然災害風險情況,基本建成國家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信息平臺,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統計核查和信息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2.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在同等致災強度下較“十一五”時期明顯下降,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內。
3.防災減災工作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在土地利用、資源管理、能源供應、城鄉建設和扶貧開發等規劃中體現防災減災的要求。
4.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災害保險賠款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比例明顯提高。災后重建基礎設施和民房普遍達到規定的設防標準。
5.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明顯增強,防災減災知識在大中小學生及公眾中普及率明顯提高。
6.全國防災減災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人才結構更加合理,人才資源總量達到275萬人左右。
7.創建50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每個城鄉基層社區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
8.防災減災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多災易災的市(地)、縣(市、區)建立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建設。
加快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自然災害監測網絡,加強氣象、水文、地震、地質、農業、林業、海洋、草原、野生動物疫病疫源等自然災害監測站網建設,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完善自然災害災情上報與統計核查系統,尤其重視縣級以下災害監測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各類自然災害監測站網密度,優化功能布局,提高監測水平。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和信息發布機制,加強自然災害早期預警能力建設。
加強國家防災減災空間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氣象衛星、海洋衛星、資源衛星和航空遙感等系統,推動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在軌“4+4”星座建設,加強靜止軌道災害監測預警凝視衛星建設,提高自然災害綜合觀測能力、高分辨率觀測能力和應急觀測能力。加強與相關規劃的銜接,整合各類衛星應用需求,統籌規劃衛星、衛星應用及相關基礎設施的發展,提高衛星的復合觀測能力和地面系統的綜合應用能力。充分利用國內外各類民用、軍用對地觀測手段和無線傳感器網絡,提高自然災害的大范圍、全天候、全天時、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立體監測能力和業務運行水平。
(二)加強防災減災信息管理與服務能力建設。
提高防災減災信息管理水平,科學規劃并有效利用各級各類信息資源,拓展信息獲取渠道和手段,提高信息處理與分析水平,完善災情信息采集、傳輸、處理和存儲等方面的標準和規范。論證建立國家綜合防災減災數據庫,完善災害信息動態更新機制,提高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標準,保障防災減災信息安全。
加強防災減災信息共享能力,論證建設國家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信息平臺,提高防災減災信息集成、智能處理和服務水平,加強各級相關部門防災減災信息互聯互通、交換共享與協同服務。充分利用衛星通信、廣播電視、互聯網、導航定位等技術和移動信息終端等裝備,提高信息獲取、遠程會商、公眾服務和應急保障能力,推進“數字減災”工程建設。
(三)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能力建設。
加強國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管理,完善減輕災害風險的措施,建立自然災害風險轉移分擔機制,加快建立災害調查評價體系。以縣級為調查單位,開展全國自然災害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摸清底數,建立完善數據庫,提高現勢更新能力。建立國家、區域綜合災害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和評估制度,研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方法和臨界致災條件,開展綜合風險評估試點和示范工作。
建立健全國家自然災害評估體系,不斷提高風險評估、應急評估、損失評估、社會影響評估和績效評估水平,完善重特大自然災害綜合評估機制,提高災害評估的科學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結合重大工程、生產建設和區域開發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開展自然災害風險評價試點工作,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注重生態保護。研究建立減少人為因素引發自然災害的預防機制。
(四)加強自然災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設。
加強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凍、防風抗潮、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蟲害防治、野生動物疫病疫源防控等防災減災骨干工程建設,提高重特大自然災害的工程防御能力。提高城鄉建(構)筑物,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重大建設工程和生命線工程的災害防御性能,推廣安全校舍和安全醫院等工程建設。
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危房改造、農田水利設施、抗旱應急水源、農村飲水安全等工程及農機防災減災作業的投入力度。加快實施自然災害隱患點重點治理和居民搬遷避讓。
(五)加強區域和城鄉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建設。
統籌協調區域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將防災減災與區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建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生態環境改善緊密結合起來。提高城鄉建筑和公共設施的設防標準,加強城鄉交通、通信、廣播電視、電力、供氣、供排水管網、學校、醫院等基礎設施的抗災能力建設。大力推進大中城市、城市群、人口密集區、經濟集中區和經濟發展帶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有效利用學校、公園、體育場等現有場所,建設或改造城鄉應急避難場所,建立城市綜合防災減災新模式。
加強城鄉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健全城鄉基層防災減災體制機制,完善鄉鎮、街道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適時組織演練,加強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設。繼續開展“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加強城鄉基層社區居民家庭防災減災準備工作。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著力提高農村防災減災能力。加大對自然災害嚴重的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