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自治區經濟發展已進入工業化中期,采礦、重化工、建筑和運輸等高風險產業占國民生產總值比重增大,能源、原材料和交通運輸市場需求旺盛,大批新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可能產生新的隱患,生產安全事故也正處于 “多發”“易發”階段,集中表現為事故總量大、較大事故頻發、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職業危害處于上升時期。
二是受生產力發展水平、企業本質安全程度、從業人員素質、政府管理體制與機制、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自治區安全生產水平相對較低;安全生產基層、基礎仍較薄弱,深層次、歷史性的體制障礙仍未破除;法規標準、科技服務、應急救援等支撐體系尚不健全,監察執法能力有待提升,安全文化環境還需改善。
三是少數地方和部門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對安全缺乏足夠的重視,存在重經濟,輕安全的傾向,忽視安全發展,對安全生產投入的精力不夠,抓的不夠堅決、不夠細致,安全生產未能納入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四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尚未全部落實到位。一些企業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缺乏足夠認識,未能將安全生產真正納入到企業的總體發展規劃之中,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還沒有落到實處,安全生產還沒有成為絕大多數企業的自覺行動。部分企業由于安全生產長期投入不足,生產工藝技術落后,設備老化陳舊,安全欠賬嚴重,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未得到根本治理。
五是社會公眾安全教育普及率和應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自救能力不高。特別是進城務工人員普遍缺乏安全防范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違章操作現象突出,人員傷亡嚴重。
六是安全生產基礎性、關鍵性技術的研究和開發不夠。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的安全科技研究滯后,科研資金的投入嚴重不足,安全生產科技人才培育、研發實驗基地建設仍處于起步階段。
七是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不健全。一些地方、部門、單位的安全監管能力不足,資源整合不夠,監管力量、監管手段、裝備設備等與自治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安全監管要求不相適應。
二、形勢與挑戰
“十二五”期間,自治區經濟發展將進入以重化工業為主導、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工業化中期,亦為高危行業、企業逐年增多,安全風險逐漸加大,事故易發頻發的安全生產高風險期。同時自治區經濟亦將快速增長,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加快調整,國民經濟將進入新一輪經濟周期的上升期,這將對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管提出了一個全新挑戰。
1. 經濟、產業結構轉型中,化工、冶金、建材、煤炭、非煤礦山、建筑以及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將產生新的重大危險源。資源經濟、粗放型增長方式仍然是自治區經濟增長的主要形式;安全保障措施和投入不足的中小企業還將在一定時期內存在;安全生產基層、基礎薄弱、歷史積累問題多、安全科技水平落后的狀況短時期內難以根本改變。
2. 事故風險轉移對安全生產提出更高要求。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工業發達國家、地區的一些風險性較大的產業繼續向自治區轉移;同時在區內也出現了風險性大的產業由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城市向農村、大型企業向中小型企業轉移。這些變化加大了事故風險。
3. 經濟的快速發展,將進一步加劇能源和資源供應緊缺,超負荷生產和運輸的問題將日益突出。
4.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農村剩余勞動力加快轉移,從業人員結構變化和人員流動性加大,安全生產、安全管理難度進一步增大。
5. 人民群眾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對自身安全健康權益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國際社會對我國安全生產狀況日益關注,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求更高。
6. 國際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OSHMS)的推廣,需要生產經營單位繼續改善勞動條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減少職業危害,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7. 信息化、現代化社會的發展,將使人流、物流高度集聚,城市交通、信息、公共環境等將承受更大的壓力,必須加大對社會公益保障性和基礎設施的安全投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打造安全環境,保障自治區社會和經濟發展安全。
“十二五”期間,自治區安全生產既要努力解決歷史欠帳問題,又要主動預防可能出現的新問題,安全生產工作更加艱巨、復雜。
三、指導思想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偉大旗幟,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生產工作全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倡導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強化安全責任,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加大安全投入,實施科技興安,立足于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自治區安全生產始終處于受控狀態,確保自治區安全生產繼續保持總體平穩,趨于好轉的發展形勢,為構建和諧內蒙古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方針
遵循“統籌兼顧、創新驅動、綠色增長、共建共享”的原則,堅持安全、經濟、社會統籌協調發展,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加強監管,強化責任,標本兼治。堅持科技興安、技術進步、人員培訓、科學管理并重,鞏固安全生產“三項建設”、“三項行動”成果。堅持立足防范、關口前移、強化監管、深入整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努力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和企業各負其責,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三)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七大工程”,建立完善“十大體系”,全面提升自治區安全生產綜合水平。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的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和職業危害嚴重的局面。加快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預防、指揮、救援“三位一體”的建設步伐,繼續鞏固保持我區安全生產穩定好轉的發展趨勢,為實現國務院提出的“力爭到2020年我國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性好轉”的奮斗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到“十二五”末期,死亡人數控制在1800人以下;事故總量基本穩定在“十一五”末期水平并略有下降;億元GDP死亡率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仍保持全國先進水平;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繼續保持一定的下降幅度;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有較大的改善。
到2015年,自治區億元GDP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以上;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6%以上;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0%以上;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基本保持在“十一五”末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