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全文化建設工程
到2015年,建成一個立足自治區服務華北、西北的安全生產科普教育培訓基地,成立自治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在10所高校設置專業安全教育、職業建康課程;新編和改編100種以上安全教材和視聽教材;培訓和復訓1萬人次安全生產監管干部;培訓10萬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培訓百萬名從業人員。將安全教育、應急救援納入中小學常識課本,并定期舉行逃生演練。“十二五”期間,計劃實施2個項目,投入資金0.3億元。
(七)安全鄉鎮、社區建設工程
以安全和諧鄉鎮、社區建設為契機,以鄉鎮、社區網格化建設為載體,制定安全鄉鎮、社區建設的行動計劃。以國際安全社區建設為標準,搞好包頭市、赤峰市國際社區建設項目試點。制訂自治區級安全社區建設的標準。到2012年,力爭創建1-2個國際安全社區、鄉鎮。到2015年,全區20%的社區、鄉鎮達到自治區級安全社區、鄉鎮標準。鄉鎮、社區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3-7人,村(居)、園區落實1-3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基本實現安全監管規范化。“十二五”期間,計劃實施1個項目,投入資金0.1億元。
六、保障措施
安全生產是一項系統工程,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健康與國家財產的安全,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責任重大,需要各級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加強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是全面實現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目標和任務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一)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安全生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關系,將安全生產相關內容、重要指標納入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及投資計劃,使安全生產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切實加大投入力度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財政、金融、稅收等經濟政策,拓寬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金融和保險參與的多元化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安全生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比率。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實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辦法,建立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制。從繳納的工傷保險基金和安全生產責任險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用于對安全生產的預防性投入,用于事故預防、隱患治理,以及公益性宣傳教育培訓、安全文化建設等工作。各級人民政府依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并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各級政府要保證“十二五”規劃導向資金的投入,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引導幫助企業落實項目資金,確保重點項目的順利實施。
(三)加強安全生產法治
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為核心,加強立法調研與法制研究,健全和完善相關配套規章和技術標準。重點加快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交通等配套法規、標準的研究和制訂。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針對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和實際,進一步制定完善法規、規章、標準體系。堅持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懲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
(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
大力推進科技興安戰略。加強科學技術與安全生產緊密結合,把安全生產領域亟待解決的基礎研究項目和關鍵性技術難題列入自治區“十二五”科技攻關計劃。加強安全生產科技隊伍建設,建立一支結構合理的安全生產科技隊伍。鼓勵大專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設立安全、職業健康相關專業,著力培養懂安全、有技術、會管理的安全生產專業人才。
(五)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各級政府要以抓基層、抓基礎為切入點,大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執法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完善自治區、盟市、旗縣區、鄉鎮、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機構,保障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裝備、設施、資金投入等到位。到2015年,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占到全區人口的萬分之一以上。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產監督執法裝備水平和重大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六)強化安全生產責任
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內蒙古黨委、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健全和完善“一崗雙責”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特別是抓好縣鄉兩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將安全生產納入本行業發展規劃,指導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建立安全生產中介自我約束機制,建立中介服務誠信體系,對提供的技術服務結果負責。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制度和獎懲措施,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監管到位。
(七)加強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積極拓寬渠道,不斷加強國內特別是華北、東北、西北地區之間的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建立區域監控聯動機制,提高區域安全監管水平。進一步加強與發達地區、城市、國際組織和國外民間團體的合作,促進國際職業安全健康科技、管理、培訓、人才的交流。吸收引進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充分利用國內外的資金、人才等資源,加快自主創新步伐,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