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險救援靴
一、技術參數要求
1.整體要求:整靴的主體顏色應為黑色,便于快速穿著。由靴底、靴跟、帶舒適層的靴幫、帶金屬防刺穿層的靴內底和靴頭組成。具有質輕、防火、防凍傷、防砸、防水、防靜電、耐磨、防穿刺、絕緣、防滑等特性。
★2.通過 EN 15090:2012 標準或XF633-2006標準,適用于搶險救援行動。
3.外觀要求:靴面不應有起皺、砂眼、雜質、氣泡、疙瘩顆粒、粘傷痕跡、亮油擦傷等有損外觀缺陷。靴面與襯里墊均應平整,并且不應有脫殼現象,無脫齒彈邊、脫空、開膠、噴霜、過硫和欠硫現象。穿著舒適、透氣、合腳,無卡腳、磨腳等現象。靴底防滑、柔軟。各部位縫制緊密、平整,無脫線、跳針以及破損等缺陷,所有五金件須光滑、無毛刺和鋒利邊緣。26碼靴子高度為大于250mm,靴子設有反光條,反光條為黃色或銀色。
★4.具有拉鏈和鞋帶系統,靴筒口有鎖緊保護設計,能快速調節,確保合腳。
★5.材質:靴幫、靴面應為頭層阻燃防水牛皮材料,外底材料應為阻燃橡膠,真皮厚度不小于2mm。靴面材質水蒸氣滲透率≥0.8mg/cm2•h,水蒸氣滲透系數≥15mg/cm2。
★6.抗穿刺性能:防護靴外底的抗刺穿力不小于1700N。
7.防熱性能:達到 HI1 等級,防護靴靴面經輻射熱通量為10kW/㎡,輻照1min后,其內表面溫升應不大于20℃;熱通量為 20KW/㎡,照射 40s,靴面內表面溫升小于24℃;150℃砂浴試驗 30 分鐘,靴底內表面溫度小于 42℃,150℃試驗30分鐘后仍滿足性能退化檢驗。
8.防砸性能:超輕樹脂纖維復合包頭,抗壓性能≥15KN,抗沖擊性能≥200J。
★9.防水性能: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有效阻擋液體的滲入,將靴體放入150mm的水中浸泡15分鐘,靴內無滲水,同時透氣孔具有良好的透氣性能。
10.電絕緣性能:擊穿電壓≥5000V,泄露電流≤3mA。
11.防寒性能:低溫保持在 (-17±2)℃,30 分鐘后靴內表面的溫度下降不超過 10℃。
12.防滑性能:防護靴在進行防滑性能試驗時,始滑角不得小于15°。
13.整雙救援靴的重量應≤2.3kg。
二、其他要求
1.產品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保修期3年。
2.產品具有省級(含)以上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要涵蓋所有技術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