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安網訊:山東省財政廳和省消防總隊聯合發文,決定對全省消防技術裝備實行省級政府集中采購。
集中采購工作按照“統一標準、集中采購、分簽合同、各自支付”的原則,每半年組織一次,由省消防總隊匯總、論證、編制全省消防技術裝備采購計劃,省級政府采購中心組織招標采購,各支隊分別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供貨完畢后,由省消防總隊集中組織驗收。各地財政部門在驗收合格、收到支付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支付。全省消防技術裝備省級政府集中采購范圍包括消防部隊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消防執勤車輛(船、飛行器具)和滅火救援指揮車、搶險救援器材和常規滅火器材、防火檢查和火災現場勘察裝備以及適用于應急救援的消防技術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