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建設高速發展和社會改革進一步深化,轉型期中經濟、社會、自然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凸顯。伴隨著各種自然災害和事故頻頻發生,嚴重威脅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擾亂了社會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近年來全國每年因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接近20萬人,經濟損失6500億元左右,占GDP總量的6%。
為最大限度降低災難和事故帶來的損失,我國構建了以消防部隊為骨干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經過持續的投入建設和實戰的錘煉,我國消防部隊的正迅速成為一只高效的綜合搶險救援專業骨干力量。
有關資料顯示,2000年以前,公安消防部隊參加搶險救援的出動次數占全部執勤出動次數的比例在10%以下,2005年則上升到45.2%。消防部隊的職能多樣化,任務種類增加將是必然趨勢。如何全面提升部隊滅火應急救援初戰能力、攻堅能力、機動能力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下面就當前隊伍管理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面臨的新挑戰、新考驗、新機遇以及建議和對策,作以簡要探討。
一、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的現實意義
(一)貫徹落實新《消防法》,依法履行新職能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種自然災害事故、突發公共事件、人為災害事故呈逐年上升趨勢,應急救援活動也越來越多。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消防部隊職能已經從單一的“防火滅火”向承擔各類搶險救援的范圍擴展,而《新消防法》的頒布和施行,更是進一步拓展了消防部隊搶險救援職能。全國各地應急救援的實踐也表明,消防部隊的作用不可代替,已日益成為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和生力軍。因此,在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迫切需要的大背景下,消防部隊應適應時代需求與時俱進,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履行自身職責。
1.要抓住《消防法》賦予應急救援職能這個契機,建議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相關配套法規,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社會經濟發展大局考慮,統籌為消防部隊增加應急救援力量,破解只增任務、不增投入的困境。
2.建立一支涵蓋有關領域的專家隊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重要救援出警會商制度,為處置重大災害事故提供技術支持。
3.要加快應急救援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消防部隊是一支納入武警序列的公安現役部隊,這種體制使消防部隊人員流動過快,難以保留專業技術人員。國家應當盡快調整消防部隊人事政策,延長官兵服役期限,對優秀人員實行返聘,以此達到保留專業技術人才的根本目的。
(二)有效應對當前各類災害事故
現代火場災害機率高、損失大、影響大,火場呈多元化發展。從客觀上看,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高層、地下建筑和化工企業、大型商場等不斷崛起,火災形勢日益嚴峻,消防裝備的更新建以滿足現代化火災的需要顯得迫在眉睫;從主觀上看,指戰員素質尤其是指揮員素質隨著火災形勢的變化,救援任務的加劇已顯得“力不從心”。指戰員素質是部隊戰斗力的人的因素,是主體基礎,而裝備水平是提升部隊戰斗力的物的因素,是物質基礎:人與裝備的有機結合必須通過科學的、針對性的訓練來實現,這是聯系人與物、主觀與客觀的紐帶,三者之間是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的辨證統一的關系。由此可見,要提高部隊戰斗力, 必須從裝備建設和指戰員的素質入手,注重人與裝備的有機結合,才能全面增強部隊的滅火救援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