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市“十二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保障消防工作與“十二五”時期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根據《國務院關于“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指導意見》、《江蘇省“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江蘇省消防條例》和《鹽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總體規劃》,結合我市消防工作的具體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十一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簡要回顧
“十一五”時期,全市消防事業和消防工作緊緊圍繞建設“平安鹽城”和保持火災形勢穩定的目標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有力保證了全市社會面火災形勢的基本平穩,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規劃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為實現“全面奔小康,建設新鹽城”的目標作出積極的貢獻。(一)火災形勢保持總體平穩。“十一五”時期,全市共發生火災3071起,死20 人,傷20人,直接財產損失2300.83萬元,未發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火災事故。全市消防部隊共接警出動6357次,出動警力13264車次、61365人次,搶救財產價值2.51億元。在抗震救災、奧運會安保、國慶60周年安保、上海世博會安保等重大消防保衛任務中發揮了“尖刀”作用。成功處置了射陽“7.28”、響水聯化“11.27”、大豐騰龍“7.7”等重大災害事故,展現了消防部隊過硬的業務素質和作戰能力。(二)火災防控能力不斷提升。消防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市、縣、鎮三級普遍建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逐年逐級簽訂政府消防工作責任書,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協調機制更加完善。開展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有效改善。五年來,全市共審核建設工程9632個、面積達4500萬平米,驗收建設工程9217個;出動消防監督檢查力量11.72萬人次,檢查單位5.31萬個次,督促整改火災隱患10萬余處(條);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52次,省、市、縣三級政府共掛牌督辦整改重大火災隱患161個,整改資金達4000余萬元。(三)消防發展水平不斷提升。“十一五”期間,各級公安消防機構提請政府制定下發了多部門聯合消防安全執法制度,建立了“防消結合”的“網格化”巡防機制,要求社會單位建立消防重點單位管理制度、開展日常檢查巡查制度、以及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制度等,消防工作的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開發區、阜寧、響水、濱海等地消防指揮中心全部按期投入使用。市政府投入資金1500余萬元新建戴莊路公安消防中隊,市區公安消防站由5個增加至6個,城市消防站布局更趨合理。投入近億元,購置了一大批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全市消防車總數達到70輛,其中大功率、大噸位消防車所占比例達75%。市區新增各類消防車15輛,其中舉高消防車3輛。按照“老城區逐步完善、新城區不欠新帳”的原則,全市市政消火栓總數增加至2650只,增幅達150%。投入500萬元升級改造“119”消防通信系統,完成全市“119”三臺合一系統改造,全面實現119與110聯動。(四)滅火救援應急隊伍不斷壯大。加快應急救援體系機制建設步伐,掛牌成立市級綜合應急救援支隊和縣級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加強公安現役消防隊建設,全市新增現役編制100人,并依托公安現役消防隊組建滅火救援攻堅組,滅火救援的實戰能力明顯提升。響水、濱海等地投入3000余萬元,建成標準化工集中區專門消防站。東臺、大豐等地結合鄉鎮區劃調整,全面發展政府區域專職消防隊,全市共新建政府專職消防隊伍 20個。加大打造消防鐵軍力度,在2010年舉行的全省打造消防鐵軍比武競賽中,一舉奪得團體總分第3名、公安隊第3名、政府專職隊第4名、企業專職隊第1名的好成績。(五)公眾消防意識不斷增強。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提升社會單位疏散逃生能力,組建1360支“疏散引導員”隊伍,吸納 “疏散引導員” 6000余名。加大消防宣傳“六進”(進社區、學校、企業、農村、機關、家庭)工作,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主流媒體的作用,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五年來,全市共開展媒體宣傳2000余次,發送宣傳短信20萬條,發放消防法律法規手冊2萬余本。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搶抓沿海發展和長三角一體化兩個國家戰略的重要機遇期,是深入實施“五大戰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發展期。隨著我市經濟發展方式的加快轉變,產業結構的加快調整,工業化、現代化、城市化、市場化、國際化、城鄉一體化的全面推進,新材料、新工藝廣泛應用,人流、物流、車流密度不斷加大,高層、地下、大空間建筑和石油化工企業明顯增多,各類致災因素尤其是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壓力與日俱增。
期間,面臨的挑戰主要有:一是公共消防設施和車輛裝備建設相對滯后。主要表現在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欠帳”較多,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的消防力量相對薄弱,消防隊站不足、消防通道不暢、消防水源不合理等問題仍然突出;消防裝備結構不合理,特別是撲救高層、地下及石油化工火災和實施大型搶險救援作業的車輛、裝備還比較缺乏。二是各類致災因素和火災隱患大量存在。各類潛在致災因素和動態致災因子不斷增加,“三合一”、城中村、多產權建筑等消防安全問題大量存在,小單位、小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仍不到位;各種火災隱患整雖經整治但常有反復,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局面沒有徹底根除。三是社會消防安全素質有待提高。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機制尚未完全形成,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老人、兒童、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自防自救能力尤為欠缺;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水平不高,各類習慣性消防違法違規行為較為普遍,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這些都要求我們必須準確把握新形勢,采取切實、有效、可行的措施,加快我市消防事業發展的步伐,在新的歷史起點謀劃鹽城消防事業新的未來。
二、“十二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加強以現役人員為主、非現役消防力量為補充的消防力量建設,全面遵循防火、滅火和社會救援的客觀規律,以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為目標,不斷創新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夯實公共消防安全基礎,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滿意度,提高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實現消防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適應,為“十二五”時期全市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到“十二五”時期末,基本實現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相適應,消防安全責任有效落實,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普遍提高,覆蓋城鄉的滅火和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全部建立,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逐步達標,“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安全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顯著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全市年度火災萬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內,億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內,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總量和亡人火災,確保社會面火災形勢的相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