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過去我國發生的地震災害中,公安消防部隊作為一支專業的救援力量一直奮戰在應急救援戰場的最前線,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中已經處于主力軍位置,得到了一致的認可和贊揚。但面對當前客觀現狀的制約,消防部隊的應急救援建設同我國應急救援體系整體建設一樣,遭遇了發展中的瓶頸。因此,如何更進一步的發展地震災害中消防部隊的應急救援能力,如何更加科學合理的強化我國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已經成為當前我國應急救援建設領域不斷討論的一個話題。下面,本文便站在消防部隊的專業角度,對上述問題做一簡單討論和敘述。
關鍵詞:地震 消防 應急救援 制約 應對
我國是個自然災害嚴重、重大突發事件頻發的國家,每年因此死亡約20萬人,經濟損失約占我國GDP總量的6%。特別是地震災害,更是嚴重威脅我國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大因素。2008年5月我國四川省汶川縣發生里氏8.0級強烈地震,最大烈度為11度,超過10萬平方公里的國土遭受嚴重破壞,震災波及大半個中國。震災造成69000余人死亡,37萬余人受傷,17000余人失蹤,緊急轉移安置1500萬余人,累計受災人數4500萬余人;2010年4月青海省玉樹縣發生7.1級地震,震源深度33千米。此次震造成2220人死亡,12135人受傷,70人失蹤,十萬人需要安置。由于地震的破壞性和難以準確預報性,世界各國在對地震預測技術的不斷開發和強化的基礎上,重點緊抓“事后處理”,即第一時間內的應急救援建設,其中,強化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的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更是目前我國應對地震災害的重點課題。下面,本文就將以當前形勢下我國地震消防應急救援現狀及今后的發展策略做一討論。
一、當前形勢下我國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現狀
隨著當前社會經濟形勢的快速發展,消防部隊肩負的職責使命也越來越精細,越來越繁重,作為專業的救援部隊,它的使命早已超出了救火的范圍,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現代,對消防部隊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和更多的救援使命。《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文件明確指出,“公安消防隊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除完成火災撲救任務外,要積極參加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參與配合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礦山、水上事故,重大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其中,更是以法律的形式將消防部隊在地震應急救援中主力軍的的職責使命固定下來。
《防震減災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地震災區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并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這一規定為地震后依法啟動地震緊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開展救災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縱觀當前我國地震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現狀,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軍隊和警力。在我國歷年來發生的重大災害事故中,軍隊和警察在應急救援力量構成中一直占有極大比例,雖然軍隊和警力未受過地震救災的專業訓練、沒有專用的救生設備,但由于軍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和紀律性強、機動性強的特點,至今為止在全世界各種嚴重的自然災害(包括地震災害)的救災中,始終是一支無法取代的重要的救援力量。例如,在唐山地震時,解放軍某部在6天內搶救出被埋壓人員8403人,其中救活人數達5299人。
(二)特殊行業救護隊。在一些工業行業(如礦山、化工等)都建有專職的行業事故救援隊伍,承擔本行業事故搶險救災的任務。由于破壞性地震可能引起水、火、化學等多種次生災害,因此,這些行業的救援力量可以成為地震次生災害和現場救生主要救災力量的組成部分。
(三)民眾自發互救及賑災志愿者力量。這是破壞性地震中搶救生命的最主要方式。資料顯示,唐山地震時,市區約80%的人員(約57萬人)被壓埋在廢墟里,其中通過自救、互救脫險的人數達79%;1983年山東菏澤5.9級地震中,通過自救互救,幾小時內搶救出所有被壓埋人員(2萬余人)的94%。另外,作為非正式的賑災志愿者,到目前為止,多數是基層組織和政府臨時組織的搶救活動,尚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社區有組織的志愿者隊伍。
二、當前形勢下制約消防地震應急救援發展的因素
面對發展迅速的社會經濟形勢,消防部隊作為應急救援力量構成中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軍,在災害應急救援中一直肩負著重要且繁重的職責使命。由于當前經濟形勢的迅猛發展,各地城市建設規模大大增加,高層、超高層建筑在我國各大城市中已經不再是一道奇觀,加之我國地域遼闊,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特別是多數位于地震帶上的城市、村落都處在山區,地勢險惡,道路崎嶇,一旦發生地震災害,伴隨而來的往往是暴雨、泥石流等次生災害,給部隊兵力投送及器材裝備運送供給造成了不小的阻礙和影響,從而進一步延緩了救援的黃金時間,造成被困人員生命安全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除此之外,在部隊自身建設方面,同樣還有諸多因素制約著消防部隊在地震應急救援中的進一步發展。
(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思路凌亂,易造成“人多手雜”的混亂局面。地震災害發生后,按照通常的救援思路,應該是有一支精簡、高效的專業救援隊伍在第一時間迅速進發至災區開展有效救援,其他力量做后援及保障,但在目前我國的應急救援體制中,由于缺乏合理的統籌規劃及安排,加之災情緊急,刻不容緩,導致大量非專業救援人員大量涌入災區,在缺乏統一協調的情況下各自為戰,或手刨,或肩扛,沒有科學的救援思路及方法,單憑人員數量不但難以達到有效的救援效果,反而會造成場面混亂,產生二次坍塌及次生災害。最近有學者對汶川地震救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向消防、武警、醫生、護士和其他各類救援人員進行了調查。消防隊員認為最嚴重的問題是:第一,不同類型的救援人員之間缺乏協調配合;第二,救援現場出現多頭領導現象;第三,信息不夠暢通,不夠準確。在救援隊伍中消防部隊是最為專業化的救援組織,它本身配備了救援所需要的一些基本設施,有專門的擅長救援技術的消防官兵,而且消防官兵普遍有豐富的救援經驗,這些有利因素都使得消防部隊在救援過程中有一定的優勢,但是,從汶川地震后的救援來看,其他救援部隊,在人數上遠遠超過消防官兵,救援還是主要依靠廣大官兵最原始的用手刨用鐵鍬鏟的方法在參與救援,救援人員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配合,造成“你救你的,我救我的”的現象,不僅沒有發揮出消防和其他各類救援人員的優勢,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各自發揮救援的功能。各種救援部隊都受自己的領導部門指揮,在災害發生后獲取的信息也歸屬與自己部門所有,使得其他部門重復的去獲取信息或者因為信息不準確而無法開展救援工作。
(二)缺乏專業的消防應急救援人員及器材,易造成“資源短缺”的客觀制約。近年來災害的頻繁發生讓我們看到了消防救援人員數量上的缺少和專業素質的低下,掌握高科技救援工具的人員更加少。救援現場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廣大的其他官兵。有豐富的救援經驗或者有專業的救援技術的人員,對于災害發生后的救援工作至關重要,而消防官兵具有這樣的條件和可能;同時,應急救援需要的特種器材裝備類型多樣、技術要求高、購置價格昂貴,由于受經費、技術等方面的限制,有的基層消防部隊不可能按需求配齊買全,只能配備一些常用的搶險救援器材。在應急救援中,對于一般的災害事故處置所需的器材裝備還能應付,當遇到一些特殊事故、特殊物品的災害事故時,由于缺乏特種器材裝備,就顯得束手無策,力不從心。
(三)沒有專業的應急救援總體協調指揮預案,易導致“漫無目的”的場面混亂。沒有建立各種消防應急預案,大多數救援力量在到達災區后往往面臨著手忙腳亂,一籌莫展的境況,而各地救援力量在發生自然災害奔赴災區后才計劃怎樣實施救援,人員分工和安置處理,容易導致救援延誤和場面混亂。
三、建立健全消防地震應急救援體系的應對策略
消防部隊作為一支特殊的部隊,它的職責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除了日常的滅火救援職責外已經擴大到了其他災害的救援職責。同時,消防部隊還是一支具有救援專業性、軍事紀律性和救援實戰經驗的專業化軍事化隊伍,無論是在應對地震救援的組織、裝備、經驗和效率方面都是目前為止我國應急救援領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會高度發展的現在要求全社會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組織的情況下,消防部隊無疑是這支隊伍的主力軍。
一是要切實建立合理有效的地震應急救援協調指揮體系。地震災害之所以能造成巨大破壞,特點之一就是地震造成了受災地區的混亂與破壞,而救援人員到達災區展開救援的目的,就是要極力恢復災區正常秩序,從而營救被困人員。由于震后災區建筑倒塌無序,廢墟中殘垣斷壁各自受力點復雜凌亂,沒有一個系統的合理規劃根本就不能使營救達到最佳效果。因此,就必須由地方政府牽頭,各部門共同建立完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制。明確各組織部門在搶險救災中的任務和組織配合,確定搶險救援響應機制和啟動形式、組織原則和通信指揮方法。在救災搶險工作中建立以消防部隊為主導,其他救援組織配合的機制,在消防救援小組的專業儀器和專業人員指揮下,其他部隊配合應用救援器材,使用救援方法快速高效的救援受災群眾。
二是建立健全消防部隊專業營救隊伍體系,切實強化人員與裝備建設。在現有的消防特勤中隊內專設應急救援小組,在人員稀少沒有特勤中隊的地方在基層消防中隊專設應急救援小組。這些應急小組的人員平時除了學習專業的滅火救援知識外,還要學習在自然災害發生后對于被困人員如何救援,掌握基礎的醫療和外傷包扎技巧,掌握各種高技術救援工具的使用。日常生活中可執行火場救援的任務,即可以保證日常火災救援人員的需求也可以豐富部隊人員的救援經驗;同時,加大對裝備的資金投入,配置消防坦克、防化洗消車、搶險救援車、水上救援車等特種車輛,以及偵檢、破拆、堵漏、救生、警戒、照明、排煙、輸轉、防護等搶險救援器材和防化服、防毒衣、隔熱服等先進個人防護裝備。為適應搶險救援業務訓練的需要,構建可以開展滅火戰斗、水上救援、井下救人、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置等綜合訓練的基地,形成了一個設備較齊全、性能較可靠、技術較先進、保障較有力的消防裝備體系。
三是強化應急救援信息共享機制,確保災后力量調配及時、科學、合理。各地應急救援隊伍應切實加強平日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排建設,明確各構成力量在統一行動中的職責和地位,防止出現指揮不靈的混亂局面;同時,還要加強平時的預案演練,特別是加強消防、公安、電力、氣象及醫療等部門的協同作戰能力,確保信息暢通,溝通無礙,避免在災情發生后信息不暢,造成無謂的資源浪費。
四、結束語
當前我國地震災害頻發,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國家社會穩定帶來了巨大的威脅,因此建立一支科學、合理、高效的地震應急救援隊伍便成了當前新形勢下符合我國現實國情的迫切要求,無論是從隊伍的專業性、高效性方面,都需要進一步的建設與加強。面對當前對地震應急救援建設的諸多制約因素,我們應從如何提升應急救援隊伍戰斗力著手,切實認清當前面對的嚴峻形勢,立足現狀,著眼未來,采取有效手段建立起一支以消防部隊為主體,各種應急救援力量高效協同的應急救援隊伍,在目前還不能準確預報地震災害的情況下,真正做到有效應對,從而最大程度上減少地震所帶來的災害性后果,確保社會民生和諧、有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