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建設
全面提高應急能力的意見
桂政辦發〔2012〕65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為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以環境倒逼機制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攻堅戰的決定》(桂發〔2012〕9號)精神,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以建立健全我區突發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有效運行機制、體制為目標,切實加強我區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全面提高應急能力,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規范應急管理領導體制
(一)統一領導體制。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統一領導、協調本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職責范圍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自治區應急委統一領導、協調全區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對所分管領域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處置工作負責,各級行政主要負責人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應急管理和突發事件處置第一責任人,各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二)規范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是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辦事機構,同時負責本級人民政府應急委辦公室日常工作,應設在各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廳)內,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服務監督職能。各市、縣(市、區)要根據突發事件隱患情況和人口規模配足、配強應急辦機構人員,自治區、設區市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責任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應急辦、配備專職人員,有關機構定級和人員編制配備問題按規定報批。各級應急辦要規范內部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協助領導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中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教育培訓中發揮組織推動作用。
二、進一步規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三)建立健全基層預案體系。實行主管部門負責制,2012年年底前,大中型企業,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供(排)水、發(供)電、供油、供氣、交通運輸、碼頭、通信、廣播電視、江河水庫大壩等公共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采(選)礦、冶煉、水上捕撈企業,建筑施工單位,學校、幼兒園、圖書館、醫院、森林公園、大型商場、金融證券交易場所等人員密集公眾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主辦單位,經排查有危險源或者在危險區域的單位等,要根據本企業和單位的特點,認真組織開展風險評估,全面制訂應急預案。加強預案演練,自治區、設區市專項預案原則上每2年演練一次,各設區市每年應組織開展群眾參與度高、應急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的綜合性演練,以檢驗預案、磨合機制、提高處置能力。建立應急預案響應、啟動、執行、終止臺賬記錄制度,對預案執行全程跟蹤,定期或在應對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后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加強預案動態管理,保證應急預案執行的嚴肅性,提高預案的執行力。
(四)加快應急平臺體系建設。依據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的標準和規范,加快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平臺及自治區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應急平臺建設,推動設區市、縣級政府建設經濟適用、務實高效的應急平臺。設區市應急平臺無論采取何種方式建設,均應在政府辦公室或應急辦建有指揮場所,滿足各級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和保障決策指揮、政務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需要。要采取場地、硬件裝備先配備,配套軟件及時配備的辦法,首先實現遠程視頻會商、實時圖像監控、應急指揮調度和移動應急指揮等功能,實現自治區、各有關部門、市縣應急平臺互聯互通。加強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建立健全相關聯動機制,不斷完善應用系統,逐步實現各級人民政府之間、政府與部門之間應急平臺資源的整合,發揮政府應急平臺的輔助決策功能。
(五)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依托公安消防隊伍組建的應急救援總隊、支隊和大隊為同級人民政府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要加強人員和裝備配備,按照“一專多能”的要求強化綜合訓練,在綜合救援中發揮主力作用。有關部門組建、管理的專業救援隊伍要加強裝備建設,提高技術水平,在專業救援中發揮主力作用;有關部門要大力推動大中型企業、高危行業企業在2013年前依法組建專職或者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在突發事件初期處置中發揮應有作用。調整、充實專家咨詢隊伍,進一步規范應急專家咨詢隊伍的現場救援、決策咨詢、事后評估等機制。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基層警務人員、保安員、醫務人員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的經驗人員的作用,加快建設鄉鎮(街道)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結合本地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適用裝備,加強培訓演練。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有關專業應急管理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納入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支持部隊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理順各類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培訓、調度和使用等各種關系,建立健全應急指揮、軍地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和社會動員機制,提高協同作戰能力。
(六)加強經費和物資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應急管理有關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根據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和輕重緩急,每年統籌考慮應急管理經費支出方向,優先安排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每年財政投入和社會籌措相結合的方式,建立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制度。鼓勵、引導和支持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資金、物資捐贈和技術支持。
(七)加強應急資源管理。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制定應急物資儲備標準目錄,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儲備重要物資及基本生活物資,專業應急部門負責儲備本部門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的專業應急物資和裝備。要探索建立應急物流體系,搞好應急物資儲備的統籌規劃和布局,按照社會與專業儲備、政府與商業儲備、實物與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做好現有社會資源登記和整合,各設區市以及自治區18個專項指揮部要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應急物資普查建檔工作,逐步建立配備合理、儲備適量、管理有序、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立應急物資和救援隊伍緊急快速運輸通道制度和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及時補充和更新應急物資數據庫,做到應急物資儲備數據準確,質量可靠,數量充足。加強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建設,引導基層應急資源合理布局,提高基層單位應急保障能力。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認真研究、布局應急避難場所,制定年度推進計劃,加快應急避難場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