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消防部隊處置重特大災害事故現場戰勤保障現狀
3.1 缺乏戰勤保障組織網絡
由于缺乏戰勤保障的意識,大部分的消防部隊內部幾乎還沒有真正形成戰勤保障方面的組織網絡,普遍存在等、靠的僥幸心理。每當前方確實需要物資補充時,再臨時抽調人員,手忙腳亂地找有關單位聯系,往往是現場需要什么,回去拿什么,現場缺什么,回去辦什么。戰勤保障工作與前方不同步,缺乏應有的快速反應能力,嚴重影響滅火救援的戰斗效率。
3.2救援聯動機制不完善,救援行動相對獨立
盡管目前我國已建立了公安、消防、救護、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多種搶險救援力量,但這些救援隊伍都相對獨立、各自為陣,沒有高效統一的應急救援集結機制和聯動機制,缺少必要的協同演練。在各類搶險救援過程中,往往都由消防擔當主力救援,當需要其它部門協助時,可能并不“買賬”,難以形成戰斗合力,指揮決策意圖也難以得到貫徹執行。
3.3救援資源配置不合理,經費使用效率低
由于缺乏統一的突發事件管理機構,各部門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救援裝備和人力資源的重復投入、大量閑置的狀況,應急能力和管理水平也參差不齊。有的部門即使建立了一些應急救援組織,在隊伍建設、救援裝備配備、維護和響應機制等方面也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導致快速響應和災害救援現場應變能力不強。此外,地方政府面對眾多的應急救援體系,無論從經費上、人員上、裝備上,還是從救援體系的建立和管理上都是捉襟見肘,使有限的救援經費只能分攤使用,造成高成本、低效能的不利局面。
3.4 完善公安消防部隊戰勤保障體系勢在必行
重特大火災事故頻發,跨區域、多力量聯合作戰增多,亟須改革傳統的后勤保障模式。一些火災事故不僅持續時間長,救援難度大,投入警力多,裝備要求高,而且情況復雜,需要跨區域作戰,單靠公安消防部隊現行常規的、靜態的、單一的后勤保障模式是難以適應現代火災撲救的建立新型、專業化的現代戰勤保障體系,是更好地完成滅火救援任務的重要保障。公安消防部隊職能不斷拓展,任務不斷加重,亟待建立與之相配套的戰勤保障新機制。2007年,全國消防部隊應急救援出警首次超出火災撲救,上海、廈門、成都等大城市搶險救援和社會救助出動已超出出警總數的70%。現代火災和災害事故,呈現出規模大、時間長、情況復雜、處置難度大的特點,消防部隊滅火和應急救援對技術、裝備、物資等方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對部隊的戰勤保障模式提出了新的課題,四川特大地震緊急救援就凸顯了戰勤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公安消防部隊物資儲備的局限性、保障手段的單一性,決定了必須建立新型的戰勤保障機制來滿足重特大災害事故處置的需求。當前,全國公安消防部隊裝備物資的儲備是依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來確定的,儲備的物資品種不全,數量不足,缺乏科學的社會聯動機制,同時未進行科學規劃和合理儲備,導致一些常用的、科技含量不高的裝備物資在同一個城市內與轄區執勤中隊重復儲備,造成資源浪費,加之保障方式單一和分散,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儲備的裝備物資既不能滿足災情處置的需求,又難以在短時間內聯動社會力量調集大量的裝備物資,建立快速有效的戰勤保障新機制已迫在眉睫。
4構建我國戰勤保障體系的思考
4.1 積極構建公安消防部隊戰勤保障新體系
當前,全國公安消防部隊的戰勤保障隊伍應以重點城市為主的“點”的建設,逐步向大中城市的“面”上推進。具體地說,應從三個方面加強建設:
以集中保障、持續保障為重點,建立起在政府統一領導下、以區域為重點的社會聯勤保障模式。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起由政府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協調,社會單位共同參與的各級消防應急救援保障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使其發揮作用。充分運用國家現有資源,公安部消防局要積極協調國家相關部委,充分發揮國家戰備物資庫和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總庫的作用,以保證一旦發生重大險情能持續保障。各地中等以上城市也要充分運用區域內的社會保障物資,平時簽訂保障協議,搞好聯勤,戰時根據預案的要求及時聯動,以快速有效地搞好各類保障。充分發揮社會保障隊伍的作用,及時與公安、衛生、化工、供電、供水、供氣和食品供應等部門和單位聯絡,完善聯合作戰、聯勤保障的戰勤保障社會聯動機制,以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共同發揮消防戰勤保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