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特種設備。開展危險化學品壓力容器專項整治,重點對承裝易燃、易爆、有毒等介質的壓力容器開展隱患排查;加大氣瓶充裝、電梯維保、起重機械的專項整治力度。做好汛期等重要時期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在全省工業氣瓶充裝、電梯維保、CNG(壓縮天然氣)加氣站等領域加快推廣射頻識別技術運用。
12.工貿行業。深入開展冶金、機械、輕工、建材、有色、紡織、煙草和商貿等工商貿行業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整治,重點對煤氣系統、高溫液態金屬、交叉作用、受限空間作業等進行隱患排查治理。推廣使用安全聯鎖技術,重點在煤氣危險區域安裝固定探頭,實現及時監控監測,提高自動報警能力。在建材、陶瓷、玻璃、機械、冶金、輕工等行業淘汰工藝落后、安全技術水平低的煤氣發生爐。嚴格查處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堅決禁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行為。
13.農業機械。完善農機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農機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進一步排除農機行業安全隱患,提高農機掛牌率、持證率、年檢率。保障農業機械安全投入。強化農機安全監理檢測,加快拖拉機檢測線及考試系統、事故應急處理裝備建設,推進拖拉機照明燈、轉向燈、剎車燈、反光貼的推廣應用,加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卷簾機等農業設施裝備安全監管,大力推廣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業機械,逐步建立農機報廢更新制度,淘汰殘舊和安全隱患嚴重的機械。加強農機手安全培訓和農機質量跟蹤調查,繼續開展共建扶持“平安農機”示范縣和農機安全“十縣百鄉千村萬戶”示范創建活動。
14.建筑施工。嚴格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條件。繼續廣泛開展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加強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嚴格項目分包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工藝、施工設施設備、材料的科技研發投入,大力推廣應用建筑外墻防火阻燃保溫材料。開展安全防護用具綜合整治,嚴厲打擊假冒偽劣防護用品。理順建筑施工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和考核。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筑安全生產信息網絡管理平臺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
15.民用爆炸物品。逐步優化民用爆破產業結構,鼓勵民用爆破企業做大做強。改善產品結構,發展安全清潔、節能低耗、性能優良的民用爆破新產品,改造傳統生產方式和管理模式。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民用爆破行業生產經營動態信息平臺,實現民用爆破物品從生產企業下線直到銷售企業出庫的全程動態流向監控,全面完成生產線視頻監控系統建設。
16.職業健康。建立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普查與申報系統,加強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特殊工種準入、職業危害嚴重領域職業健康許可、職業健康培訓、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員等制度。建立重點行業領域職業健康檢測基礎數據庫,對粉塵、高毒物質危害嚴重的行業實施專項治理。到2015年,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審查率達到70%以上,用人單位職業危害申報率達到8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75%以上,粉塵、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職業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5%以上。強化職業健康監督檢查,加強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監督管理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監管。嚴厲打擊危害職業健康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優先采用有利于職業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善作業場所環境。
(四)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
1.完善安全科技管理體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組織、指導安全科技進步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機制。整合安全科技優勢資源,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提升安全生產事故防范能力。完善安全生產科技成果評估、鑒定、篩選和推廣機制。建立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2.加強安全生產科學研究。大力推進安全生產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實施,積極開展重大事故風險防控和應急救援科技攻關,實施安全生產科技示范工程。加強安全科技基礎建設,建立完善研發、檢測檢驗與物證分析、技術推廣與服務、法規標準、信息共享、智力支持等安全科技基礎平臺。加強安全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建立先進適用安全工藝技術和裝備發布制度,推進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示范工程建設。
3.推動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中介服務機構規范發展。加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中介服務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不斷完善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職業健康技術服務和安全培訓等監管體系,引導幫助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中介服務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規范和整頓技術服務市場秩序,建立專業中介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培育建立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推進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援助與服務體系建設。
4.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產專家庫,加強安全生產專家統一管理,搭建全省專家資源調度平臺,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工作委員會,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專家聘用、培訓、考核機制。
5.加快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推進國家“金安”工程在我省應用。加強數字化礦山、化工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控制以及重點行業領域信息化檢測監控系統建設。加快各主要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監控信息系統和面向社會公眾的政務信息公開、行政審批等信息服務系統建設。加強各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
(五)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進一步理順綜合監管和專業監管的關系,落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管責任和各有關部門的專業監管責任。加強基層安全監管、應急救援以及職業衛生監管體系建設。推進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理順監管執法職責。
2.強化監管監察人員素質建設。建立完善安全監管監察人員選拔、培養、執法資格、考核等制度。以崗位職責為基礎,分級分類建立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崗位能力評價體系。全面加強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業務技能培訓,通過崗位培訓、集中脫產培訓、委托院校培訓、實訓等方式,提升監管執法人員履職能力。到2015年,各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培訓及持證上崗率達到100%,業務培訓覆蓋率達到100%。
3.改善安全監管執法工作條件。推進安全監管部門工作條件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條件建設全部達到標準配置要求,省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工作條件達到基本配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