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大局,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安全第一,更加注重責任落實,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堅持預防為主,更加注重強基固本,大力推進科技興安,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全面加強安全標準化,提升公共安全素質和風險防控水平,切實改善作業場所環境條件,保障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堅持綜合治理,強化政策治本和源頭治本,加強監管執法,嚴格安全準入,強化專項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較大事故,降低事故總量,為江西科學發展、進位趕超、綠色崛起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為實現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的第三步目標奠定良好基礎。
(二)主要目標。
——安全生產狀況全面好轉,事故總量進一步下降。到2015年,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1800人左右。
——相對指標排位前移,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進一步下降。以2010年實際為基數,到2015年全省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年均下降8.5%;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年均下降5.8%;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32%以上,年均下降7.4%;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8%以上,年均下降6.4%。
——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均衡協調發展,事故防控水平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持續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技術面貌明顯改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技術支撐能力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增強,公共安全素質提高,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職業危害得到有效治理。
四、主要任務
(一)深化高危行業領域專項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著眼防范大事故、立足治理大隱患,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分行業分地區組織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與集中整治,淘汰落后產能、落后設備、落后工藝,嚴厲打擊和依法懲處各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行為和其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著力治理“小、散、亂、差”狀況和整頓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全面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推廣應用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治理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人員帶“病”上崗,機器設備帶“病”運行等突出問題。
1.交通運輸。完成全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與控制系統,水上監控與通信系統,公路客運、危貨GPS安全監控系統,全省交通運輸GIS電子地圖系統和國省道治超站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引入旅客列車尾部安全防護系統、鐵路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大力推廣列車操縱自動優化裝置;完善機動車、船舶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加強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發及長上坡、長下坡、急轉彎等危險路段,重點水域,重點航段,道口的安全監管工作,以解決農民出行難問題和凈化農村道路通行環境為突破口,全面扭轉農村道路和國省道涉農路段的交通事故多發局面。
2.煤礦。加快推動資源整合礦井安全技術改造,依法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資源枯竭的礦井;淘汰落后的采煤方法和支護方式,推行壁式、薄煤層機械化采煤法和液壓支柱、金屬支架和錨噴等支護方式;建設和完善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推進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建立煤礦瓦斯治理長效機制。
3.金屬與非金屬礦山。繼續實施資源整合,加大采石場分臺階開采,嚴格井工礦山供電安全管理,加大機電運輸專項整治和大型采空區治理,規范排土場管理。依法取締關閉非法生產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的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其中大型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中型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露天礦山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按要求安裝使用;繼續實施尾礦庫危、險、病庫專項治理,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部安裝在線監測系統。
4.建筑施工。建立全省建筑安全生產監督信息化網絡平臺,推廣應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應用軟件”;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強化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等節點的安全監管;以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為重點,實施預防建筑施工高處墜落、施工坍塌專項整治行動。
5.煙花爆竹。全面改善規范全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管理和一線安全監管,推進煙花爆竹工廠化、機械化、標準化、科技化和集約化建設;深化煙花爆竹“三打擊”即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打擊三超一改(超范圍、超定員、超藥量和改變工庫房用途違規組織生產)、打擊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專項治理。“十二五”末,60%以上的生產企業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企業標準,80%以上的經營企業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企業標準。
6.民用爆炸物品。優化民用爆炸物品結構和生產布局,規范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運輸、使用各個環節的管理,進一步強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建設。
7.危險化學品。制定完善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實施化工企業進園入區專項行動,到2015年,規模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全部進入化工園區或集中區域,防止危險源過度分散;推動化工園區一體化建設與管理,實行化工園區區域性安全評價制度,實現化工園區安全合理布局;實施化工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自動化改造專項行動,到2012年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動控制系統;實施周邊人口密集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限期搬遷和技術改造專項行動,2012年所有安全防護距離不夠的化工企業都要制定整改搬遷或關停計劃并抓緊落實,安全防護距離不足的加油站都要安裝防爆裝置或油氣回收系統,并于2012年內完成;實施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治理行動,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特別是穿越公共區域以及城區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明確管理責任和制度,建立高效應急響應和快速處置體系。
8.冶金、有色、建材、電力等行業。實施冶金、有色、建材、電力等行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重點對冶金煤氣回收使用、交叉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硬件管理,實現生產工序標準化、安保設施標準化、安全管理標準化、安全操作標準化,危險部位監管標準化,做到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科學化、規范化安全管理;進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電力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堅持把好安全生產準入關,探索建立核電、風電、光伏等新興產業的安全監管機制,培育相關安全監管力量。
9.特種設備。實施起重機械、電梯、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氣瓶、危化品承壓罐車等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尤其要加強重點工程建設用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完善重大隱患治理、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健全以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為主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為主導,檢測檢驗機構為支撐,綜合執法機構為基礎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組織體系;完善覆蓋全省、交換實時、信息暢通、運轉高效的特種設備安全動態監管信息化體系。
10.消防、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等。實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工程、改建擴建工程、工業用房集中區域及合用場所火災隱患,實施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四個能力”(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和消防宣傳教育的能力)建設及驗收標準;實施拖拉機和農用掛車加裝燈光信號裝置、粘貼農機安全反光標識、加裝拖拉機制動貯氣泵及管路裝置等安全技術措施改造;推進重點水域漁船避風港建設,建設漁船安全生產應急救護基地,配備和更新救援設備,強化漁船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建設,重點做好漁船及船用產品檢測能力建設,做好漁船標準化船型設計、推廣、漁船救生、消防設備配備以及漁業政策性互保工作。
(二)強化職業危害監管,創建安全健康作業環境。
1.健全職業健康監管體系,落實職業健康監管責任。理順職業安全健康監管體制,加強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實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配備執法裝備、設備和儀器以及通訊、交通設備和工具。加強監管隊伍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以職業危害嚴重的家具、皮革、礦山、危險物品等行業入手,認真履行職業健康監管責任,把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納入安全生產業績考核范疇,逐級抓好考核與責任落實。
2.嚴格職業危害申報制度,實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建立覆蓋全省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信息管理系統,作業場所存在使勞動者接觸到粉塵、化學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導致職業病的各種有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申報職業危害情況,并建立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使用有毒物品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
3.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控,推進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專項治理。礦山開采、冶煉、水泥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箱包加工、皮革加工、制鞋、五金電鍍、家具制造、玩具制造、電子制造、裝飾材料加工等生產企業,特別是產生粉塵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企業,要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與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職業危害,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工作場所。到2015年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70%以上,粉塵、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
4.加強從業人員職業危害知識培訓,提升自我保護意識與能力。將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納入職工安全培訓內容,提高從業人員維護職業安全健康權益意識,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增強生產經營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觀念,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