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 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 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以遏制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為 重點,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監督管理,落實主體責任,提高 管理水平。深入開展“三項行動”,全面加強“三項建設”,深 化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提升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技術支撐能 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實現全省生產安全事故“四項指標”穩 9 步下降,為全省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總體目標
全省安全生產依法行政水平明顯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條 件明顯改善,預防事故能力明顯增強,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得到有效防范,職業病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安全生產狀況明 顯好轉。到“十二五”末期,生產安全事故總量基本穩定在 “十一五”末期水平并略有下降;全省億元 GDP 死亡率比 2010 年下降 36%以上;工礦商貿從業人員 10 萬人生產安全 事故死亡率比 2010 年下降 15%以上;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 比 2010 年下降 10%以上;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 27%;較 大以上事故起數年度控制在 60 起以內;工礦商貿 10 萬人從 業人員職業病發病率控制在 4.0 以內。
(三)分類指標
2015 年,重點行業(領域)目標: 煤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 煤礦 27%; 金屬非金屬礦山 金屬非金屬礦山:死亡人數下降 15%; 礦山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死亡人數下降 15%;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 建筑施工 建筑施工:死亡人數下降 15%; 施工 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萬臺死亡人數控制在 0.38 以下; 消防(火災) 消防(火災):10 萬人口死亡率控制在 0.07 以內; 道路交通: 總體控制在 6.53 以內; 道路交通 萬車死亡率下降 25%, 10 農業機械: 農業機械:死亡人數下降 10%; 鐵路交通(含路外) 鐵路交通(含路外):死亡人數下降 10%。 三、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加強礦山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 進一步加強礦 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
1.煤礦。加快小煤礦資源整合步伐,淘汰落后生產能力。 煤礦。 煤礦 深化瓦斯綜合治理,實現“多措并舉、應抽盡抽、可保盡保、 抽采平衡”,2015 年瓦斯抽采率達到 40%以上。嚴格落實防 水防火災措施,遏制水災火災事故。建立完善井下職工自動 考勤、人員定位、瓦斯監測監控、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 水施救和通信聯絡“七大系統”。強制推行壁式、薄煤層機 械化采煤法,淘汰巷道式、口袋式等非正規采煤法。強化礦 井頂板管理,推行液壓單體支柱、支架和錨噴等支護方式。 加強在建礦井的安全監管,落實礦井建設、勘察、設計、施 工和監理等相關方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機械化作業, 2015 年大、 小型煤礦采掘機械化程度分別達到 98%、 中、 90%、 50%以上。開展煤礦安全標準化建設,2015 年達標率達到 100%。
2.金屬非金屬礦山。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推進礦產 金屬非金屬礦山 礦山。 金屬 資源整合, 提高安全準入門檻, 促進企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 技術和設備。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和取締非法違法 生產和建設行為。加快地壓、水害、采空區、高陡邊坡、熱 害和有害氣體等監測監控平臺建設,提高預防事故能力。建立完善省、市(州)、重點縣(區)和企業四級尾礦庫監控 系統,開展尾礦庫專項治理,嚴防垮壩、潰壩事故。加強日 常檢測檢驗,有效防止透水、中毒窒息、冒頂片幫和跑車墜 罐等事故發生。建立完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監測監控、井 下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等 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推廣應用防水超前鉆探、機械通風、 高壓油氣井噴防治、中深孔爆破、機械化裝藥、帷幕注漿、 非電起爆、干式排尾等實用技術。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 活動,2015 年企業標準化達標率達到 100%。
3.道路交通。加強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 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 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完善監管、技術保障、應急救援、信 息網絡和培訓體系。 建立全省道路交通“統一管理、 分級負責、 屬地為主、多方聯動”協調機制。完善新(改、擴)建公路和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評審與工程竣工后安全設施驗收制度。加 強干線公路事故多發路段和道路危險隱患點段的集中整治, 落實防范措施,完善道路標志標線、防護欄護墩等安全設施 建設,加強對交通流量大、事故多發、違法頻率高等重要路 段的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實現信息化管理。推廣運用 GPS 和 地面測控網定位技術,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物 品運輸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全部安裝行 車記錄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應急管理體制,形成覆蓋各區 域、各部門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加強鄉級道路交通監管機構建設,推進城鄉道 路交通安全監管“一體化”。 (二)繼續強化其它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繼續強化其它重點行業(領域)
強化其它重點行業
1.建筑。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 建筑。 建筑 強化工程招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完 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費用保障機制。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及從 業人員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以深基坑、高支 模、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等為重點,開展防范高處墜 落、施工坍塌、物體打擊等專項整治。嚴格落實建筑施工三 級安全教育,加強對項目負責人的教育培訓。建立技術工人 等級培訓考核體系,提高安全技能。
2.危險化學品。進一步規范、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 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 營企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加強對對重大危險源的登 記、建檔、檢測和評估工作,構建重大危險源監控治理工作 機制。縣級以上政府要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系,規范 化工企業(園區)安全管理工作,對不在規劃區域內的危險 化學品生產企業要逐步實施“關、停、轉、遷”。定期排查 城區內燃氣和化學品管線、油氣站等易燃易爆設施,及時消 除事故隱患。加強區域協調,建立完善跨境危險化學品道路 運輸安全動態監控網絡。到 2015 年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 產裝置、設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安全儀表系統或自動控 制系統;在國家首批公布重點監管的 15 類危險化工工藝裝置范圍內的企業,必須按規定完成自動化改造任務。推進危 險化學品企業標準化建設,“十二五”末危險化學品、化學 制藥、涉及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等 企業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其他危險化學品企 業達到三級以上水平。
3.煙花爆竹。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布局、 煙花爆竹。 煙花爆竹 總量控制”原則,控制經營(批發)企業數量,合理布局經 營(批發)企業網點,實現規范化經營。嚴格資質審查工作, 提高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準入門檻。推動生產企業標準化建 設,實現“工廠化、標準化、機械化、科技化、集約化”生產。 深化煙花爆竹專項治理,嚴禁超量儲存運輸和超能力、超定 員、超藥量違規生產。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禁止違 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
4.消防(火災)。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推進社會 消防 消防安全“防火墻” 工程建設。 加強消防隊伍標準化建設, 按 標準配備滅火器材、應急救援車輛和消防防護裝備。開展消 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加大對易燃易爆單位、 人員密集和 “三 合一”場所、高層建筑等集中區域火災隱患的專項治理。完 善重點區域的消防資源配置,突出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能力 建設,構建省、市(州)、縣(區)三級救援體系。建立社 區網格化火災隱患排查機制,加強公共區域的消防監控與預 警。加大消防宣傳培訓力度,提高全社會消防素質。
5.特種設備。建立特種設備動態安全監管機制和現役特 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 種設備安全評估體系。建立重大隱患治理、重點設備動態監 控機制,開展壓力容器與管道、管道元件、鍋爐、危險化學 品承壓罐車、電梯、起重機械等專項整治。加強檢驗檢測機 構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升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能力。
6.鐵路交通。實施嚴格的鐵路施工安全管理,強化現場 鐵路交通。 鐵路交通 作業控制,確保施工安全。深化鐵路貨運、鐵路道口安全專 項整治,集中整治行車設備安全隱患,推進鐵路道口“平改 立”工程,加強對無人看守平交道口的改造工作。建設鐵路 行車安全綜合監控系統和安全保障體系。實施鐵路沿線安全 綜合治理行動,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健全鐵路交通安全管理 長效機制。
7.農業機械。規范農機及駕駛員管理,嚴把安全檢驗關、 農業機械。 農業機械 駕駛員考試關, 加強登記注冊、 牌證核發及駕駛員培訓工作。 實施拖拉機和農用掛車加裝燈光信號裝置、粘貼農機安全反 光標識、加裝拖拉機制動貯氣泵及管路裝置等技術改造。建 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加強農機監理裝備建設。
8.水上交通。完善水運碼頭安全設施設備,規范安全標 水上交通。 水上交通 識管理。落實水運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強化安全監管。完善 水上交通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應急能力。
9.電力。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原則,加強電力調 電力。 電力 度和監督管理,確保電網穩定運行。健全電力企業安全監督 15 機制,加強電力企業安全性評價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建立 完善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體系和電力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 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10.民用航空。加快空管設施建設,提高飛行指揮和監控 民 能力。完善飛行、機務、空管、機場、公安等培訓機制。配 置高性能的譯碼分析系統、事故仿真系統及失效分析設備等 現代化事故調查裝備。加強航空保安系統建設,建立民用機 場保安監控和快速反應、應急救援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