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遏制傷亡事故和減少職業危害為落腳點;以強化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提高執法能力為著力點;以依法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秩序為切入點,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為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
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把安全生產納入社會管理創新和經濟建設的重要內容,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的關系,確保經濟和社會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
突出預防,落實責任。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從源頭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力度,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的落實。
強化法治,綜合治理。堅持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嚴格安全執法。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依靠科技,創新機制。堅持科技興安,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建立企業、政府、社會多元投入機制,大力開展安全科技研發與成果推廣應用,從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規劃目標。
以煤礦、道路交通、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民用爆炸品、消防以及冶金、電力、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到2015年,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改善,安全監管體系更加完善;各類事故死亡總人數下降5.5%以上,工礦商貿企業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2%以上,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較大事故起數下降15%以上,職業危害申報率達到80%以上,全省安全生產保持持續穩定好轉態勢,為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專欄2安全生產規劃指標
1.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
2.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
3.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2以下。
4.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5.0以下。
5.特種設備萬臺死亡率控制在0.53以下。
6.火災十萬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內。
三、主要任務
以完善“六個體系”,提高“六個能力”為重點。
(一)完善安全保障體系,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突出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落實和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要求,逐步走向規范化管理,實現在安全生產可靠保障基礎上的發展。
煤礦:以杜絕重特大事故為目標,鞏固煤炭資源整合、煤礦兼并重組成果。加快對重組整合礦井的安全技術升級改造,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強化班組建設等安全基礎管理。全面推進本質安全型礦井建設,2011年底,已經許可生產的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全部達到省級二級以上標準;建設礦井投產前至少達到省級二級標準。深化瓦斯綜合治理,全面實施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和“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開展煤礦水害、火災隱患專項整治,重點開展重組整合礦井老空區積水、積氣的災害預防和火工品安全管理。強制推行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增強礦井防災抗災能力,到2013年在所有煤礦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訊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到2015年所有煤礦實現機械化開采。
道路交通:以減少事故總量為目標,強化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完善從事道路客貨運輸的駕駛人和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培訓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客貨運輸車輛安全配置標準,提高客貨運輸車輛運行安全性能。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圍繞重點運輸企業、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重點違法行為,強化運輸企業源頭管控和路面行車秩序管理,加大力度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嚴格實施建設項目道路交通影響評價,科學評價建設項目建成后對道路交通環境的影響。
繼續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設施要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加大力度整治事故多發路段和道路危險隱患點段,并逐步延伸至農村公路。以事故多發、臨水、臨崖、急彎、陡坡路段為重點,完善道路標志標線、防撞護欄護墩等安全設施。嚴格客運線路安全審批和監管,推行先進適用的交通安全技術裝備和設施。到2012年,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運輸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消防(火災):積極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全面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推動消防規劃納入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全面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嚴格落實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制度,嚴禁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建筑外墻保溫材料。以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火災隱患等為重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進一步建立健全消防滅火應急救援聯動機制,編制完成典型類別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實現預案的數字化和“一鍵式”指揮調度,構建四級實戰預案體系;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隊伍建設,組建完成省、市、縣三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人口5萬以上、年GDP一億元以上的城鎮和歷史文化名鎮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
非煤礦山: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大對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的打擊力度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提高非煤礦山安全準入門檻,嚴格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制度,主要礦種開采規模和服務年限要符合基本標準要求。加大資源整合力度,推動非煤礦山企業實現規模化、集約化、規范化生產,提高安全生產水平。2011年底已經許可的大、中型金屬非金屬礦山、100萬立方以上尾礦庫和其他規模的20%以上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不含磚瓦粘土開采)、尾礦庫安全生產標準化達到三級以上標準;2012年底,已經許可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60%以上達到三級以上標準;2013年底已經許可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全部達到三級以上標準。逐步提升非煤礦山安全技術水平,到2013年,全省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都要按規定要求安裝使用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裝備;推動露天礦山采用中深孔爆破和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等技術裝備。加強對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的安全監管。
危險化學品:以煤化工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準入制度,完善安全監管協調機制,促進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的提高。對安全防護距離不達標、安全生產無保障的企業實施搬遷或改造;對國家明令淘汰禁止的產品和裝備堅決予以關停。強化危險化學品企業的規劃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完成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實行化工園區(集中區)安全評價制度,實現園區(集中區)的安全合理布局;建設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到2013年,新建規模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全部進入化工園區(集中區);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逐步進入交易市場。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管理水平,2011年底已經許可的50%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30%以上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到三級以上標準;2012年底已經許可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全部達到三級以上標準。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的自動化改造,到2012年底,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涉及劇毒、易燃易爆危險品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全部配備自動控制系統。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地下管道的安全監管。
煙花爆竹:嚴格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和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2011年底已經許可的50%以上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到省定二級以上標準;2012年底已經許可的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全部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
建筑施工:加強對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環節的安全監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工藝、技術及裝備,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2012年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部達到“基本合格”,2015年底“合格”率達到100%;2012年底建筑施工企業施工現場全部達到“合格”;2015年底特級、一級,二級、三級企業及其他施工企業施工現場“優良”率分別達到100%、85%和65%以上。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參建各方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息動態數據庫,健全建筑施工企業與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以鐵路、公路、水利等重點工程和橋梁、隧道等危險性較大項目及保障性住房建設為重點,建立設計、施工、交工階段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深入開展以防范高處墜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機械事故等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有效預防和減少建筑施工事故。
民用爆炸物品:規范生產和流通領域爆炸危險源的管理,減少危險作業場所操作人員和危險品數量。深入開展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加快信息化技術與民爆生產技術的融合,推進民爆行業生產經營動態監控信息系統建設,推廣應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分期分批淘汰落后的生產設備和工藝,主要產品的主要工序全部實現連續化、自動化和信息化。
工貿行業:深入開展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和商貿等工貿行業企業事故隱患專項整治,重點開展對冶金、機械企業煤氣回收使用、高溫液態金屬、交叉作業、檢修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重點環節的隱患排查治理。推廣實施自動報警與安全聯鎖專項改造,重點在煤氣危險區域設置固定式煤氣檢測報警裝置,提高自動報警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推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2011年底,30%以上規模以上的冶金、有色企業和20%以上規模以上的建材、機械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到三級以上標準;2012年底,60%以上規模以上的冶金、有色企業和50%以上規模以上的建材、機械企業達到三級以上標準;2013年底,規模以上的工貿行業企業全部達到三級以上標準,規模以下工貿行業企業30%以上達到三級以上標準;2014年底,規模以下工貿行業企業70%以上達到三級以上標準;2015年底,工貿行業企業全部達標。
電力: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電網大面積停電應急體系,提高電力系統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電力調度安全監督與管理,加強廠網之間的協調配合。強化電廠檢修、更新改造、施工過程安全管理。開展水電站隱患排查治理,加強水電站大壩補強加固和更新改造。
特種設備:加強生產源頭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市場準入。強化起重機械、電梯、壓力管道元件、氣瓶、危險化學品承壓罐車、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保證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制度、機構、人員到位。嚴格依法依規進行特種設備的登記、檢驗、使用、隱患治理和應急處置。深入開展起重機械、危險化學品承壓設備等特種設備的事故隱患專項整治,建立重大隱患治理與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推動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系統。建立覆蓋全省、信息暢通、運轉高效的特種設備安全動態監管信息化體系。
鐵路交通:加強鐵路運營安全監管和設備質量源頭控制。強化高速鐵路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高速鐵路防災監測系統和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和落實主要崗位人員作業標準。深化鐵路貨運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整治鐵路行車設備突出隱患,強化現場作業控制;實施更為嚴格的鐵路施工安全管理。到2015年,危險性較大的鐵路與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大力開展路外安全宣傳教育入戶活動,重點提升鐵路沿線群眾的安全意識。
民航運輸:實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推進航空安全績效管理。建立空勤人員、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體系和健康風險管理體系。加強飛行、機務、空管、簽派等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完善全省民航機場安全監管協調機制,落實安全監管責任,不斷提高安全監管效能。深入開展機場飛行區、機坪、候機樓等重點部位隱患排查治理,利用風險管理手段,有效預防不安全事件。建設適合國情并滿足國際民航組織要求的行業安全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