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應急救援體系,提高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
推進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應急協調機制建設。建設省、市、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健全各行業及有關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間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預報預警聯合處置機制,嚴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建立基層安全生產應急預警機制,及時發布安全生產預警信息。嚴格執行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報備制度,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建立企業與政府應急預案的銜接機制。
加快應急救援基地及隊伍建設。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在我省建設國家級應急救援隊伍和基地。加快我省區域應急救援隊伍和基地建設。鼓勵和支持化工企業聚集區、礦產資源聚集區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建設。依托公安消防隊伍建立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救援隊伍社會性服務補償機制,推動沒有建立專職救援隊伍的高危行業企業與有專業救援能力的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完善應急救援基礎條件。強化應急救援實訓演練,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風險分析與評估。推進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到2015年,省、市和80%以上重點縣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工作條件建設要達到基本配置標準要求;高危行業企業應急平臺建設完成率達到100%。
(六)完善安全文化教育體系,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社會群防群治能力。
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素質。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的培訓。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嚴格執行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資格制度;重點開展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推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考分離制度。將安全生產納入領導干部素質教育范疇,實施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干部安全培訓工程。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識。將安全防范知識納入國民教育范疇。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和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安全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行動。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保護生命、安全出行”、“消防119”、“安康杯”、“青年安全示范崗”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實施“全民消防宣傳計劃”,全面提升全民生產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力扶持引導安全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安全文藝創作、文藝演出和群眾性文藝活動,促進安全文化市場的繁榮。
創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大力開展創建安全鄉村(社區)活動。深化“平安暢通縣區”和“暢通工程”創建工作,推進“平安農機示范縣”、“平安校園”等建設。加強社會監督,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監督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加強社會輿論監督,積極做好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和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輿論引導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拓寬和暢通安全生產社會監督渠道,統一和規范“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單位和個人監督舉報安全隱患和各種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對有效舉報予以獎勵。
四、重點工程
“十二五”時期,通過實施一批納入政府投資領域的重點項目,提升公共安全防護能力和安全監管能力,帶動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全面實施。
(一)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工程。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2011-2015)》(發改投資〔2012〕611號),建設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實現基本配置目標。
(二)區域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程。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0〕2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晉政發〔2010〕24號),整合資源,在太原、大同、陽泉、長治、臨汾、運城、呂梁等地,依托大型國有重點企業,建設七個區域性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從技術、裝備等方面提升應急救援能力,構建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骨干體系。
(三)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程。
重點整治涉及公共安全和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有較大影響的安全生產隱患。按照省、市、縣分別承擔的原則,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對非煤礦山大型采空區、露天采場邊坡及排土場和危、險、病尾礦庫等事故隱患實施綜合治理;對安全防護距離不達標、安全生產無保障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實施搬遷、改造;對電網中存在的“線樹”、“線房”隱患進行治理,搬遷電廠儲灰場大壩下安全距離不達標的公用設施、村莊和居民;對病險水庫和病險淤地壩進行除險加固;以事故多發、臨水、臨崖、急彎、陡坡路段為重點,完善道路標志標線、防撞護欄護墩等安全防護設施;對鐵路平交道口進行平交改立交,重點推進無人看守平交道口改造;實施中小學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建設平遙古城、五臺山佛教建筑群和云岡石窟等三處世界文化遺產地的市政消防管網、公共消火栓,并建成小型適用消防站。
(四)安全生產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工程。
建設完善全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實現全省安全監管網絡系統互聯互通。建設煤礦安全生產調度指揮系統,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統一調度指揮。建設非煤礦山地壓災害監控系統。完善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構建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預警機制。建設完善道路交通流量大、事故多發、違法頻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視頻監控系統,實現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資源共享;建設全省運煤主通道暨預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點道路監控系統。完成省、市消防通信指揮中心改造,配備可視化調度平臺;建立“消防眼”監控中心,在全省設立348個消防高空監控點。建設水庫安全監控系統,實現對水庫安全狀況的實時監控。建設民爆行業生產經營動態信息系統,實現民爆物品從生產到銷售出庫的動態流向監控。依托“金質”工程,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信息化網絡建設,實現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檢測檢驗等數據信息共享。依托“金農”工程,完善農機安全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建立建筑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平臺,實現安全生產許可、各類人員情況、企業市場行為和信譽、工程項目過程管理等的監管信息化。建設全省民航機場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和應急指揮調度平臺,實現對人員操作、設備運行等的監管信息化和對各機場進行應急指揮調度。
(五)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工程。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2011-2015)》(發改投資〔2012〕611號),加強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支撐機構工作條件建設,達到基本配備標準,提高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和安全生產支撐能力。繼續完成省非礦山安全與重大危險源監控實驗室、職業危害檢測與鑒定實驗室的建設,提升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安全技術標準研究、災害事故分析、技術抽查等工作水平。建設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中心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危害與安全檢測鑒定實驗室;建設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實驗中心。根據國家標準配齊配足消防應急救援車輛、器材和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進一步提高滅火救援能力。配置齊備各級農機監理機構的專用執法及檢測裝備。
(六)職業危害防治工程。
開展全省職業危害狀況普查,建立全省職業危害數據庫。實施以防治礦工塵肺、矽肺、石棉肺為重點的粉塵危害綜合治理工程和以防范苯、甲醛等高毒物質及鉛、鎘等重金屬為重點的重大職業危害隱患防范治理工程,配備相應的專業設施、設備。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加強職業危害防治技術和檢測檢驗技術的研發與應用。
(七)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工程。
建設安全生產科技應用示范工程,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推廣應用安全生產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建設完善煤礦、非煤礦山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在露天礦山推廣應用現場混裝炸藥車一體化爆破作業模式。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涉及劇毒、易燃易爆危險品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全部配備自動控制系統。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推廣使用貨運車輛限載、限速裝置。
(八)安全鄉村(社區)建設工程。
按照《山西省創建安全鄉村活動實施方案》(晉政辦發〔2011〕21號)的要求,為鄉鎮安監部門或專職安監人員配置完善辦公場所、交通工具、現場執法設備和個體防護裝備;建設完善村(居)委會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必需的工作場所和設備,為扎實開展創建安全鄉村活動提供基礎保障。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安全社區建設的通知》(安委辦〔2011〕38號),深入推進國家安全社區建設。實施安全鄉村(社區)示范工程。到2015年底,全省鄉村基本建成安全鄉村,5%以上鄉鎮(街道)建設成為國家安全社區。
五、規劃實施與考核
(一)明確實施責任。
實施本規劃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要責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對規劃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逐級分解落實。通過規劃實施和政府有效監管,推動和引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如期完成。
(二)強化政策保障。
圍繞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完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財政、稅收、信貸政策。把安全生產納入民生工程,將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納入地方各級政府公共財政的重點范圍,在政府年度公共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確保安全生產的投入。建立完善資金保障機制,積極推進各項安全生產重點工程的實施。完善信貸政策,鼓勵銀行對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和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監督機制,適當擴大安全生產費用制度的適用范圍,提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下限標準。積極穩妥推行高危行業企業風險抵押金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銜接。建立健全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種設備第三者強制責任險制度。建立非煤礦山閉坑和尾礦庫閉庫安全保證金制度。設立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道路交通等高危行業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資金,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實行農機定期免費檢驗制度,將農機安全檢驗、證牌發放等屬于公共財政保障范圍的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農機安全保險進行保費補貼。
(三)建立評估機制。
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按年度形成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分析報告。在規劃實施的中期階段開展全面評估,經中期評估需要對規劃進行調整時,由規劃編制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規劃編制部門要對規劃最終實施總體情況進行評估并向社會公布。
(四)加強工作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規劃實施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考核,建立嚴密有效的制度保障,實施嚴格細致的監督檢查。完善有利于推進規劃實施、推動重點工程建設、促進安全發展的績效考核體系,并將規劃目標指標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