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隊伍建設:加強新疆燃氣集團工程救護隊及道路交通、建筑、電力、通訊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補充人員和裝備,提升安全生產事故應救援能力。
“十二五”期間,為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用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程”的資金共計15082萬元,其中國家支持10200萬元,自治區和企業配套4882萬元。
(三)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工程
根據自治區各地重大危險源分布分級狀況,加快推進全區重大危險源監管與應急平臺建設,及時掌握危險源、應急救援裝備、隊伍、預案、物資儲備等動態變化數據,提升重大危險源監管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其中應急平臺工程包括應急管理支撐系統和應急救援值守、應急救援決策、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資源調度、應急救援事故模擬評估、應急知識庫及事故案例管理、應急GIS、應急救援事故總結分析等8大子系統建設。到2015年,自治區、地(州、市)兩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高危行業領域中央企業應急平臺建設完成率達100%,重點縣(市、區)達80%以上;建設完成自治區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實現對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旅游包車和班線客車,校車,重型貨車、半掛牽引車的動態監控;應用北斗技術,完善應急信息系統建設。建立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重大危險源監控中心,完成覆蓋自治區到各地(州、市)、縣(市、區)三級重大危險源監控網絡系統,安裝監控設施,實現對全區重大危險源視頻監控和預警聯動。
“十二五”期間,用于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的資金共計1500萬元,用于全區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的資金共計4575萬元。通過申報國家北斗衛星應用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解決全區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建設經費。
(四)安全生產綜合應急培訓演練基地建設工程
在烏魯木齊建立戰訓合一的自治區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綜合性培訓演練基地。工程包括基地辦公、教學、戰備值班和學員住宿等綜合辦公用房,物資、器材倉儲用房,礦山、石油化工、隧道救援、建筑坍塌、運輸工具肇事等各項應急救援模擬訓練設施,以及多功能體能訓練館、戰術訓練場、戰勤保障區等應急模擬訓練設施等建設項目。基地集安全生產應急培訓、訓練、演練、戰備值班、戰勤保障、應急物資儲備等多項功能為一體。
“十二五”期間,用于自治區安全生產綜合應急培訓演練基地建設的資金共計41860萬元,目前,綜合基地前期建設工作,自治區已投入4536萬元,后期建設仍需37324萬元,通過申請國家資金支持和自治區配套資金予以保證。
(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工程
建立政府儲備與生產、經營環節儲備相結合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依托自治區應急物資儲備庫,補充、更新重大、復雜災變事故及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事故救援應急物資,提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緊急配送能力。特殊情況下,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建立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信息系統,掌握各級政府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儲備情況,實現應急救援物資動態管理,為應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持。
高危行業和自治區屬大中型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針對本企業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本企業內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各級地方政府針對轄區內易發重特大事故的類型和分布,在指定的物資儲備單位或物資生產、流通、使用企業和單位儲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形成分層次、覆蓋本區域各領域各類事故的應急救援物資保障系統,保證應急救援需要。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專業和服務范圍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配備裝備、器材;各地在指定應急救援基地、隊伍或培訓演練基地內儲備必要的特種裝備,保證本地應急救援特殊需要。建立特種應急救援物資與裝備儲備數據庫,各級、各專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與協調指揮機構可在業務范圍內調用應急救援物資和特種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