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科技研發工程
針對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依靠自治區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院、大中專院校等有關科研機構,進一步加大應急救援重大裝備、關鍵技術和基礎理論的研究與開發,積極開展礦山和礦井災害預測、預警和綜合治理及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等方面的研究,鼓勵企業研究、開發安全生產應急領域的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
調研、統計并分析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及各有關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及演練情況;研究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企業四級預案與部門預案之間在組織、協調、響應、演練等銜接方面存在的問題,著重針對應急預案有用、管用、好用的目標,提出解決方案與模版;研究提出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演練組織模式、腳本內容、形式和方法;研究、設計自治區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動員機制和評價方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與溝通協調機制
加強各級政府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理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完善監督檢查與溝通協調機制,落實相關責任,保證規劃實施效果。按照分類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對各地(州、市)、縣(市、區)、中央駐疆企業和自治區屬企業應急管理發展規劃工作的指導。各地(州、市)、縣(市、區)、中央駐疆企業和自治區屬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結合本地區、本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特點和實際需求,制定自己的應急管理發展規劃或實施計劃,落實規劃各項任務和項目,并爭取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主要任務和項目納入本地區、本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及安全生產專項規劃之中。加強與項目審批部門的溝通聯系,爭取重點項目盡快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和立項批復,加快重點項目建設進程。
(二)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投入和經費保障制度與財政政策
拓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投入渠道,研究制定并協調出臺應急管理和救援相關財政政策,通過政府、企業、社會投資等方式,解決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和運行經費問題。建立救援隊伍有償服務、救援設備器材租賃等制度,各級政府要安排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項費用,用于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培訓、宣傳教育、隊伍救援補償等費用,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救援中做出積極貢獻的企業救援隊伍、社會救援力量進行表彰獎勵。依托安全產業園區建設,積極爭取相關部門出臺有關產品稅費減免、資金補貼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促進應急救援裝備產業發展。
(三)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能力建設標準與規范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相關應急能力建設標準、規范及評估方法,明確應急能力建設需求分析、項目規劃與實施、資源配置、培訓演練、改進提高等全過程的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并完善應急能力持續改進的機制;基于對各級各類風險分析進行應急能力的布局規劃,盡量避免出現能力缺失或重復建設等現象;通過標準規范的制定與實施,促進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應急平臺等的規范化建設和發展。
(四)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科技支撐與人才培養
鼓勵和支持科研單位、高等院校與企業加強合作,聯合研發應急救援新技術、新裝備,建立應急產業基地。加快先進適用技術、裝備的推廣和應用步伐,在化工企業推行重大危險源自動監控技術,在礦山推廣井下救生艙等避險設施,努力提高應急救援科技含量。加大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建設有示范引領作用的項目。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引進和激勵機制建設;指導督促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分行業領域建立專家庫,充分尊重和發揮專家的作用,為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智力支持。
(五)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國際與省市交流、合作
進一步加強與國外和先進省市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成功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模式和經驗,指導我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加強應急管理對外技術交流與人員培訓,提高我區應急管理人員的技術水平和應急能力。加強應急管理科技信息交流,跟蹤國際及先進省市應急管理與應急救援科技發展前沿動向,促使自治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達到西部領先水平。
(六)強化規劃實施評估與管理
將本規劃的主要目標、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分解落實到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落實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主體、資金和進度,保證重點工程(項目)按期啟動、實施和完成。強化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檢查機制,定期對規劃任務與項目實施進展和效果進行評估檢查、考核督促,及時發現問題,總結推廣經驗,2013年和2015年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全區各地、自治區有關部門、高危行業企業針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結合本規劃,組織編制本地區、行業領域和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項規劃(計劃),分解細化本規劃的目標指標、主要任務,提出可操作性的實施措施,確保本規劃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