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實現經 濟平穩運行的重要保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 關于今后五年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依據《甘肅省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安全生產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十一五”期間,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各 地、各部門和各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 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落 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大力整改事故 隱患,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不斷加大依法行政和宣傳教育力 度,安全生產基礎明顯改善,各類事故大幅下降,安全生產 狀況總體平穩、趨于好轉。 “十一五”期間, 全省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22807 起、 死亡 9276 人、受傷 20330 人、直接經濟損失 37639.4 萬元, 與“十五”期間相比,事故起數下降 56.7%,死亡人數下降 26.7%。全省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呈下降趨勢,安全生產形勢 逐年穩步好轉。 2005-2010年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折線圖 10000 5000 2181 2082 8420 7828 5736 1889 4875 1797 4383 1758 4375 1750 0 事故起數 死亡人數 2005年 8420 2181 2006年 7828 2082 2007年 5736 1889 事故起數 2008年 4875 1797 2009年 4383 1758 2010年 4375 1750 死亡人數
1.安全生產“四項指標”逐年下降。“十一五”期間,全 安全生產“四項指標”逐年下降 安全生產 省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每年平均下降 10.9%;事故死亡人 數每年平均下降 3.4%;受傷人數每年平均下降 9.3%;直接 經濟損失每年平均下降 2.9%。
2.較大以上事故基本得到遏制。“十一五”期間,全省共 較大以上事故基本得到遏制。 較大以上事故基本得到遏制 發生一次死亡 3-9 人的各類較大事故 339 起,死亡 1294 人, 與“十五”期間相比, 事故起數下降 2.9%, 死亡人數下降 4.4%。 共發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6 起, 與“十五”期間相 比,事故起數減少 1 起,下降 14.3%。全省較大以上事故基 本得到有效遏制。
3.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十一五” 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明顯下降。 重點行業 期間,全省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安全生產狀況明顯改善。以交通事故為例,“十一五”期間,全省 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17830 起、死亡 7853 人,受傷 19937 人,直接經濟損失 6807.9 萬元, “四項指標”年平均分別下 降 9.7%、2.4%、9.1%、8.7%。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占全省比例工礦商貿 11.3% 火災 1% 農機 鐵路 1% 3% 道路交通 火災 工礦商貿 農機 鐵路道路交通 84.7%
(二)安全生產領域存在問題依然突出
安全生產領域存在問題依然突出 領域存在問題
1.安全生產相對指標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依然明顯。安全生產相對指標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依然明顯 安全生產相對指標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依然明顯。 全生產整體水平, 除了反映在絕對指標外, 還反映在億元 GDP 死亡率、工礦商貿 10 萬從業人員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 亡率、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等相對指標上。以億元 GDP 死亡率 為例,“十一五”期間,全省億元 GDP 死亡率雖然年分別 下降 23.4%、 20%、 7.1%、 9.6%, 但仍比全國分別高出 0.375、 0.287、 0.248、 0.272 (全國分別為 0.539、 0.413、 0.312、 0.248) 。 5 1.13 1.2 1 0.8 0.6 0.4 0.2 0 2005 2006 0.7 0.539 0.914 全省億元GDP死亡率 全國億元GDP死亡率 0.71 0.56 0.413 0.312 0.52 0.248 0.47 2007 2008 2009 2010
2.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相對薄弱。縣(區)、鄉(鎮) 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相對薄弱。 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相對薄弱 政府的安全監管機構不健全,技術裝備落后、監管能力不能 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部分企業在安全設施、防護用品和 安全培訓等方面投入不足,生產工藝技術落后,設備陳舊老 化,隱患治理難度大,安全基礎不穩固。從業人員特別是進 城務工人員缺乏應有的安全知識和事故防范技能,“三違” 現象普遍存在。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尚不規范、落實不夠 嚴格。全社會安全文化建設需進一步改善和加強。
3.安全生產科技支撐體系不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安全生產科技支撐體系不健全。 安全生產科技支撐體系不健全 起步較晚,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平較低。政府安全生產的科研 投入嚴重不足,技術研究、人才培養和科技成果研發推廣工 作滯后。安全生產科技支撐機構服務能力不適應安全生產工 作需要。現有的實驗、檢測檢驗、評價評估機構基礎設施陳 舊,管理工作不規范,服務效果不明顯。安全培訓基地化、網絡化格局尚未形成,安全教育的廣泛性、針對性和實用性 不夠明顯。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水平低,專業機構人員缺乏,裝備設施、物資儲備嚴重不足,應急救援能力急待 提高。
4.職業病危害防控工作形勢嚴峻。當前,全省累計報告 職業病危害防控工作形勢嚴峻 防控工作形勢嚴峻。 職業塵肺病 11242 多例,急性職業中毒 6 起 57 例,有超過 400 萬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受到各種職業病危害威 脅。職業病防治部門機構不健全、手段缺乏,工作沒有形成 合力。職業病防治配套政策、規定和技術標準不夠完善、專 業技術人員匱乏,職業衛生服務能力不強。社會職業病防治 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不夠。政府財政對職業病防治的投入和補 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大部分企業職業危害監管力量薄 弱,責任措施不落實,經費投入不足、防治工作水平低。
5.制約安全生產工作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國家監察和地方監管、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職能交 叉、權責不明,部門之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同聯動機制不 完善。基層政府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滯后,監管力度和效果逐 級衰減。政府對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在法制建設、源頭管理、 科技創新、預報預警、應急救援、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等方 面的長效機制建設需進一步加強。
(三)安全生產面臨新挑戰
安全生產面臨新 “十二五”時期,在工業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全省經 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全新挑戰。
1.資源經濟、粗放型增長方式仍然是經濟發展的主要形 式。采礦、重化工、建筑、冶煉等傳統產業和高危行業比重 加大。中小企業數量增加,安全保障條件差, “三超”、 “三 違”現象還將在一定時期內大量存在。安全生產基層基礎薄 弱、歷史積累問題多、安全科技水平落后的狀況在短期內難 以根本改變。 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中, 煤炭、 非煤礦山、 化工、 冶金、 建材、 建筑以及交通等重點行業 (領 域)還將產生新的危險源。
2.在經濟結構調整中,風電、光電、有色冶金新材料、 生物制藥等新興產業將加快發展;發達省(區)的一些風險 性較大的產業將向省內轉移,同時在省內也會出現風險性大 的產業由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城市向農村、大型企業向 中小型企業轉移,安全生產的事故風險進一步加大。
3.全省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能源和資源 供應緊缺的矛盾加劇。 企業擴大規模、 增加生產的愿望強烈, 超負荷生產和運輸的問題日益突出。農村剩余勞動力加快轉 移,從業人員結構變化和人員流動性增多,安全生產和安全 管理的難度進一步加大。
4.職業衛生健康安全面臨新挑戰。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 全社會對安全生產的關注度和期望值不斷提高,公眾對自身 生命健康權益的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隨著國際職業安全健 康管理體系(OSHMS)的大力推廣,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 改善勞動條件, 加大職業衛生健康安全投入, 減少職業危害,提升從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5.雖然我們已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安全生產規劃的各 項目標和主要任務,但由于項目建設、投資體制沒有完全理 順等因素的制約,“十一五”期間擬建的一些重點配套工程 項目沒有得到很好落實,需要列入“十二五”規劃繼續延期 建設。 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既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 的新機遇,也帶來了新的挑戰。因此,“十二五”期間,全 省安全生產工作要與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調整相適應, 始終圍繞“五個堅持”,立足于源頭治本,加強基層基礎建 設,立足于科技進步,加強支撐體系建設,立足于依法治安, 加強法制建設,整體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