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主要任務
第一節 強化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預防處置能力
(一)提高監測預警能力。
——完善氣象監測預警系統。升級改造重點城市、重要交通干線、重點旅游景區、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地區以及主要江河流域的自動氣象觀測站,新建區域氣象觀測站。建立市(州)、縣(市、區)氣象應急觀測系統,完善雷電監測網。建立新一代天氣雷達及時共享數據庫,以數字預報業務系統和新一代雷達業務應用系統為支撐,研發突發氣象災害臨近預報技術,建立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業務系統。建設氣象裝備儲備庫,加強省、市(州)、縣(市、區)氣象技術保障能力建設。改造提升省級氣象信息網絡。
——建立完善地震監測臺網,加大監測點密度,基本消除監測盲區。在基本烈度大于VII度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絡。在我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建設地震預報實驗場,在西昌建立預報實驗場研究基地。大力推進地震活動斷層調查,加強重點地區生命線工程抗震能力建設。開展地震預警研究,推進地震預警網絡建設。
——建設全省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縣(市、區)專業監測網絡,推進重大、典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范區建設,提高監測預警水平。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員隊伍建設,確保每個災害隱患點有1名監測員。擴大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信息覆蓋范圍,改進預報方式,提高預報精度。
——充分利用國家防汛監測網絡,加大重點地區防汛監測站網密度,提高監測裝備水平,到2015年,所有省級重點報汛站實現自動報汛,30分鐘水情信息報送率達到90%以上。在全省主要旱區新建一批墑情監測站點,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一體化的監測預警系統。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預警監測體系,加大森林草原火險監測站和可燃物因子采集站布設密度,加強森林草原火災衛星監測和飛機巡護、視頻監控、瞭望臺(哨)等預警預報,到2015年,全省林火監測覆蓋率達到90%以上。加強各級森防檢疫機構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完善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監控網絡,到2015年,林業有害生物測報準確率達到85%以上。
——推進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監測信息系統建設,提升完善農業有害生物監控分中心的監測功能。新建一批農作物有害生物預警與控制區域站,適當增加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監測站(點),改善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監測自動化水平。到2015年,農業有害生物預警與控制區域站建設實現大部分農區縣(市、區)全覆蓋,鄉鎮指導站點達到1000個以上。
(二)提高防災抗災能力。
——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隱患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建立自然災害隱患與減災能力數據庫,為加強防災抗災能力建設提供科學依據。開展重大工程項目、重點城鎮自然災害風險評價,編制全省自然災害風險區劃圖和縣級以上行政單元頻發易發自然災害風險圖,編制主要江河洪水風險圖。開展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新一輪的城市抗震防災專項規劃修編和編制工作。
——實施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應急排危除險、避讓搬遷安置綜合防治,加強氣象、防洪、地震災害防御等防災減災重點工程建設,提高重特大自然災害的工程防御能力。嚴格落實建設工程防災減災標準,提高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工程、重點單位、大型橋梁等基礎設施抵御災害的能力。
——針對不同類型自然災害的規律特點,結合專項規劃實施,選擇城市及城際軌道交通、燃氣系統、重要鐵路干線、梯級水電站等關鍵基礎設施,開展預防應對暴雨、雪災、風雹、山體滑坡、洪澇、地震等災害的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推進實施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工程,“十二五”期間,在全省建設200個以上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市(州)、縣(市、區)按照相關標準,綜合考慮本行政區域的地理特點和人口空間分布狀況,在城鄉規劃中統籌布局應對自然災害所需的避難場所建設,形成布局合理、有災能避、平災結合、全省覆蓋的應急避難場所網絡。“十二五”期間,縣級以上城市要新建或改建2個以上應急避難場所;在縣以下災害易發高發和交通不便的居民集中居住地,合理布局建設一批應急避難點和逃生平臺。充分利用城鎮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人防工程、戰時(應急)人口疏散地域(基地)等公共資源,通過完善必要的設備設施,拓展其應急避難功能。
(三)提高公力救援能力。
——加強綜合救援力量。依托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預備役、礦山救護隊組建省、市(州)、縣(市、區)三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應急救援裝備水平和快速反應能力。完善軍地協同應對處置突發事件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駐川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骨干作用,特別是駐川空軍、陸航部隊的優勢,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支持駐川武警水電部隊、武警黃金部隊加強應急力量建設。
——建立健全專業救援力量。完善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氣象災害應急觀測、預報與服務隊伍,配備移動氣象站、移動雷達、移動預報系統和視頻傳輸等裝備。加強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配備專業救援設備,強化技能培訓,提高快速反應和生命搜救能力。加強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建設,建立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地質災害應急專業隊伍,補充配備現場監測、救生、通信和運輸裝備,提高快速應對突發地質災害能力。加強礦山救援隊伍建設,立足礦山事故災難救援需要的同時,適當增加安全生產其他領域應急救援訓練,實現一隊多用、一專多能。加強交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完善裝備設施,提升交通運輸應急救援能力。加強防汛搶險隊伍建設,建立完善防汛應急救生網絡。加強森林武警等森林草原防火隊伍建設,提高裝備水平和快速機動能力。健全縣級專業撲火隊和重點林區、牧區鄉(或片區)半專業撲火隊。建設一批達到“六化”(人員專業化、管理制度化、技術標準化、作業規范化、運作市場化、服務優質化)要求的農業病蟲害專業防治隊伍,提升農業病蟲害應急防控能力。
——夯實基層救援力量。全省每個鄉鎮(街道)整合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具有相關救援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完成組建一支30人以上的基層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配相應物資裝備,加強培訓演練,提高其在防汛抗旱、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突發事件中的信息報告和第一時間的先期處置能力。
——有序發展社會救援力量。依托共青團、紅十字會、基層社區、行業協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建立形式多樣的應急救援隊伍。重點加強青年志愿者隊伍建設,到2015年,達到每萬人中有200名應急志愿者。通過構筑社會參與平臺和制定相關鼓勵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項目化管理、社會化運作的應急志愿服務機制,充分發揮志愿者隊伍在科普宣教、應急救助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實施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程,新建或改擴建一批防災減災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開發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網絡平臺,建立資源數據庫和專家庫,建設防災減災數字圖書館。開發防災減災系列科普讀物、掛圖、影像制品和教育培訓教材,組織多種形式的宣傳培訓。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政府分級編印防災減災知識手冊,免費向公眾發放。組織開展防災避險、應急逃生演練,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的分布地點、標識、避難線路以及人員集中場所的逃生通道、逃生標識和急救設備等相關知識宣傳,提高災害發生時居民緊急疏散、臨時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提高災時緊急救助能力。
——實施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建設工程。完善縣級以上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在未建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多災易災地區新建一批救災物資儲備庫;綜合考慮災害發生的時空分布、群眾生活習慣和運輸條件,在縣以下災害易發高發和交通不便的邊遠山區、貧困地區、高寒地區居民集中居住地,結合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合理布局和建設救災物資儲備點;建立健全省、市(州)、縣(市、區)三級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以糧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飲用水等應急商品為重點的應急商品儲備制度、指揮調度系統、投放網絡,完善全省應急保供重點聯系企業,健全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數據庫,建立適量小包裝成品糧油應急儲備,調整優化省級儲備糧油、豬肉等應急商品庫點布局;改造和新增一批防汛物資倉庫,建立完善片區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能力建設,完善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站);加強農藥、施藥器具和防護裝備等防控農業病蟲害所需的物資儲備。通過完善救災物資儲備種類,優化救災物資運輸、調配體系,建設救災物資儲備信息系統,確保暴雨洪澇、泥石流等災害發生后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有住處;確保應對農林等其他自然災害的物資需求。同時,通過積極探索與企業建立救災物資緊急生產和調用制度,充分整合社會資源,提高災時緊急救助能力。
——加強現場急救和醫療救助能力建設,及時救治因災受傷人員;加強衛生防疫隊伍建設,提高災后疫病防控能力,確保因災受傷群眾得到救治、災區不發生疫情。
——加強受災群眾心理救助和安撫服務能力建設,建立以衛生、紅十字機構及志愿者為主的心理救助和安撫服務隊,及時為受災群眾提供心理干預和人文關懷。
(六)提高恢復重建能力。
——依托有關部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對學校、醫院、道路、橋梁等公共建筑物及民用住宅因災受損情況的普查,科學界定受損程度,設立相關標識,確定危險區段,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發 生。
——建立健全地震、氣象、洪澇、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災后恢復重建調查評估制度和重大項目聽證制度,實施科學規劃、科學重建,有效避讓危險區段,提高重建質量。
——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災后恢復重建資金保障機制。以各級民政部門和紅十字機構為主體,大力推進社會捐助網點建設,在每個縣(市、區)設1個社會捐助中心,每個鄉鎮(街道)和城市社區設一個社會捐助點,為災后恢復重建募集資金。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積極引導支持企業參與災后重建。
——完善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管理及恢復重建資金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