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應急體系建設工作,按照本規劃的主要任務、基礎建設和重點項目,編制好本地本部門相應的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統籌安排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實施。強化規劃實施的部門之間、條塊之間的協調銜接,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建立部門之間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做好與其他相關規劃之間的銜接,合理配置資源,避免重復建設。
第二節 加強法制建設
進一步加大《應對法》的宣傳貫徹力度,切實提高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加快立法進程,適時頒布實施《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認真總結行之有效的做法和規律性認識,研究制定規范措施和配套政策,實現應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應急相關法律法規執法力度,嚴格依法管理。
第三節 加大投入力度
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應急管理工作日常經費、救災裝備及物資儲備所需經費的投入力度,支持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將相關應急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預算內基本建設計劃,對規劃布局內的重點項目給予支持;建立緊急情況下財政資金快速撥付制度,確保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支出需要。開辟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各方面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對政府設立的應急救援機構,逐步探索建立應急救援人員人生意外傷害保險制度。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災害保險,分散風險,減少損失。本規劃重點工程項目,在積極爭取國家財政支持的同時,按照事權劃分原則,由省、地方、企業和有關方面共同承擔。
第四節 強化政策保障
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使其進一步介入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等,鼓勵保險公司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發揮防災防損作用,為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提供保險服務。建立應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開展捐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研究落實與應急管理相關的稅收等優惠措施。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相關資源依法征收、征用、調用的補償機制,提高社會動員能力。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政府采購、征收征用、余缺調劑與調運機制,建立儲備更新、輪換的財政補償政策和核銷制度,鼓勵、支持企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代儲政府應急物資。通過政府科技計劃、基金等,對應急管理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給予傾斜。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技術理論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加強對應急產業發展的指導,編制應急產業指導目錄,推動應急產業體系建設,積極培育應急產業龍頭企業,促進應急產業發展。
第五節 加強評估檢查
建立完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制度,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及綜合評估。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規劃相關領域實施情況的年度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告省政府。在規劃實施中期,由省政府應急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全面評估,檢查規劃落實情況,查找規劃實施中的問題,根據需要對規劃進行調整和補充,保障規劃建設目標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