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建立完善以市級安全生產救援隊伍為主要救援力量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推動各區縣(自治縣)將非煤礦山、危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全市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分布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統籌規劃,加大資金、政策支持力度;積極鼓勵和引導各類專業力量參與應急救援,成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的有益補充;建立和完善市級、區縣(自治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運行機制;開展化工園區、非煤礦山聚集區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示范建設。重點補充完善市級危化、非煤礦山救援隊伍應對重特大、復雜事故救援任務所需要的救援車輛、搶險救援裝備、監測偵檢設備、通信指揮設備、個人防護裝備、后勤保障設備等裝備器材;提升人員素質與專業能力,加強日常訓練與考核,搞好應急演練比武,提高實戰技能;鼓勵一專多能、平戰結合,充分發揮救援隊伍在預防性檢查、預案編制、應急培訓等事故防范和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五)規范應急預案編制與管理工作
開展重大危險源、高風險生產過程的信息普查,開展風險評估,根據綦江縣全國預案試點工作經驗,規范預案編制過程,細化操作程序,實現預案簡明化、程序化和圖表化,提高預案質量;搞好預案銜接,加強預案管理,建立健全預案數據庫;制定應急預案演練管理辦法,規范應急演練工作;加強預案培訓與演練,總結救援經驗教訓,不斷完善部門、企業預案,增強可操作性;針對各類事故情景,組織編制各類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六)加快推進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到2011年,完成市級應急指揮中心平臺和萬州、長壽、綦江3個分中心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并投入使用;2013年年底前,涪陵、黔江、永川、奉節、九龍坡5個分中心應急指揮平臺建成投入使用;2015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的區縣(自治縣)應急平臺全面建成,真正實現國家、市級相關部門和區縣(自治縣)以及中央企業、市屬重點企業、救援基地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平臺的互聯互通,為加強對應急資源的掌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指揮提供有力支撐。
(七)加快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演練體系建設
將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規劃,統一安排部署,統一檢查考核。面向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應急救援知識。通過建立市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綜合培訓演練基地,實現定期對各級安全生產應急協調指揮機構管理人員、指揮協調人員以及各級救援隊伍指戰員的培訓和演練。制定培訓規劃和考核標準,完善培訓教材體系,充實師資隊伍;將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培訓、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及國民素質教育培訓內容,切實增強全民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提高廣大干部群眾預防與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八)加強應急救援支撐保障能力建設
加快應急救援技術的現代化、集成化、信息化建設。加強應急救援科研能力、檢測檢驗能力、人才培養能力等建設,促進應急救援關鍵技術和救援裝備的研發和應用以及產業園區建設;加快市級應急救援隊伍大型救援裝備的儲備和合理布局,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和調運機制,指定有關企業、單位儲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和生產能力,加強三峽庫區重大事故災害應急救援物質儲備庫建設,形成多層次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以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優先推廣應用緊急避險、應急救援、逃生報警、逃生路線標識等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
(九)加快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
推動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加強對重大危險源,以及暫不具備搬遷條件的大型企業的安全監管,對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建立自動控制系統或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建立市、區縣(自治縣)兩級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建設市級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中心,構建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預警機制。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的檢測檢驗,功能安全測試、分析等工作。